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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肢残疾人学车现在政策已经有啦,就等具体落地了,因为群体人数有限,各地学车肯定会有困难,没有一定的人数驾校也很难开班,所以诚意邀约云南昆明上肢残疾人一起学C5,交朋友共学习,有意者可以加QQ55538672,大家一起交流。
好消息,好消息,2016年2月4日公安部第139号令,对上肢残疾人驾车做出了新的规定,具体看下文。

http://www.mps.gov.cn/n16/n1237/n1342/n803715/5005595.html
各位上肢残疾朋友:

热烈祝贺北京海纳英公司关于上肢残疾人驾车辅助装置标准在北京技术监督局备案完成,这标志着上肢残疾人实现驾车的梦想又近了一步,同时感谢海纳英的努力,谢谢!

中国第一部上肢残疾人驾车辅具标准完成
2015-12-23 16:03:44 来源: 海纳英
今天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关于上肢残疾人驾车辅助装置标准在北京技术监督局备案完成!相关辅助装置样品也已经完成!我们将加大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尽快放开上肢残疾人驾车!海纳英公司感谢朋友们一直以来的协助和支持,感谢团队契而不舍的精神!
北京海纳英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
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5〕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
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为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驾驶培训和考试需求,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促进驾驶培训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驾驶培训考试需求,不断提高驾驶培训考试质量,着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严格培训质量,严把考试关口,严守考试标准,强化新驾驶人安全意识养成,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增强安全文明素养,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坚持便民利民。提供多样化培训服务,优化培训考试程序,尊重群众意愿,推行自主选择,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广大群众考领驾驶证。
  ——坚持开放竞争。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完善公平竞争机制,激发培训市场活力,利用社会考试资源,实现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提高培训考试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公正廉洁。实现培训、预约考试、考试、驾驶证发放全过程公开透明、严密规范,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违规问责,坚决查处违法腐败行为,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目标。2016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培训方式,建立开放有序培训新格局。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驾驶技能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守法文明驾驶意识培养,提升大型客货车驾驶人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引导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式教育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交通运输部负责)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保监会负责)
  (二)加强培训管理,促进驾驶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4.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条件。定期发布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推动市场良性发展。(交通运输部负责)
  5.强化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责任。驾驶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配备教练车、教练员和教学设施,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保证驾驶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交通运输部负责)
  6.着力提升驾驶培训专业化水平。完善驾驶培训考试内容和标准,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理念培训,编制统一的机动车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规范,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驾驶规则体系。改进理论知识培训内容,采取远程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交通事故案例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促进理论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训练交叉融合,提高驾驶培训专业化、系统化水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7.建立健全驾驶培训行业诚信体系。健全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学习。推动驾驶培训机构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8.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驾驶培训机构应当选用驾驶和教学经验丰富、安全文明驾驶素质高的驾驶人担任教练员;不得聘用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教练员。严格教学活动监督管理,对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员,严格考核和退出机制。试点开展教练员职业教育,完善教练员继续教育制度,提高教练员队伍素质和教学水平。(交通运输部、教育部等负责)
  (三)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考试供给能力。
  9.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驾驶人考试场地布局、数量应当满足本地考试需求。考场的场地建设、设备配置、系统维护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公安机关要坚持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程序选定社会考场,不得无偿使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负责)
  10.拓宽考试员选用渠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考试员队伍,实行多渠道的考试员选用机制。各地应根据实际需求,在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试行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实行考试员资格管理、定期培训、考核淘汰制度,提升考试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公安部负责)
  11.优化考点布局。大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积极推行市(地)级公安机关向县级公安机关派驻考试员开展考试工作,委托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承担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工作,方便群众就近考试。对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区、市)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公安部负责)
  (四)改进考试组织,保障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12.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公安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负责)
  13.严格执行考试评判规定。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严格落实考试内容、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守评判标准,不得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切实保障考试质量,保证新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素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场地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应当使用计算机评判系统,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推行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试严格公正。(公安部负责)
  14.实行考试随机安排。严密考试组织形式,由计算机系统当日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驶培训机构信息相互屏蔽,杜绝人为操作。(公安部负责)
  15.实行考务公开。公开考试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公开考试过程,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考生有权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公安部负责)
  16.优化考试程序。逐步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应当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提高考试工作效率。(公安部负责)
  (五)严格监督问责,保证培训考试规范廉洁。
  17.健全驾驶培训监督机制。推广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建立省级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强化对培训过程动态监管,督促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确保培训信息真实有效。推进驾驶培训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建立学员监督和评价机制,健全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及时调查、处理并公布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18.完善考试监督机制。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完善考试音视频、指纹认证、人像识别、卫星定位系统等监管手段,推行考试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对考试过程、考试数据实时监控和事后倒查。建立考试监督评价机制,全面推行考试回访调查、音视频档案抽查、举报投诉核查反馈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公安部负责)
  19.严格违规培训责任追究。建立违规培训责任追究和退出机制。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对驾驶培训机构及教练员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交通运输部负责)
  20.严格违规考试责任追究。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依规查处收受或索取考生财物的违法行为。严格考场和考试设备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发现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伪造或篡改考试系统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涉事考场或采购涉事企业考试设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部等负责)
  21.严格执行政府机构不准经办驾驶培训机构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驾驶培训机构;各地要组织开展集中清理,一旦发现有举办或参与举办的,要立即要求停办或退出,确保彻底脱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负责)
  (六)提升服务水平,便利群众学驾领证。
  22.保护学员合法权益。推行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学员和驾驶培训机构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学员合法权益。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驾驶培训机构应在服务场所、互联网等公开费用项目和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培训信息卡费、结业证书费等其他费用。公安机关应按规定收取驾驶许可考试费,严格执行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增加收费项目,严禁提高收费标准,严禁附加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23.完善驾驶人体检制度。建立驾驶人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驾驶人体检工作。改进老龄驾驶人体检规定,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对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按规定体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公安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24.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公安部负责)
  25.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公安部负责)
  26.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研究制定单眼视力障碍人员驾车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制定残疾人驾驶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鼓励有条件的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中国残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分别负责)
  27.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知认可度,满足我国公民出境驾车需求。(公安部、外交部等负责)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改革保障配套政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周密部署实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全部上缴财政,不得截留挪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拖拉机驾驶培训考试工作,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开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
  (二)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做到培训与考试相衔接、培训考试需求与供给相平衡、政府服务与管理相融合,既为改革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又立足实际、稳步实施。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等试点事项,要细化方案、完善措施,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对其他实施条件成熟的事项要立行立改,有序推进。要做好宣传引导,准确解读改革措施,主动通报改革进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要加强跟踪评估和督查指导。(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等负责)
  (三)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源头把关,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检查执法,严厉打击和整治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深化公益广告宣传,传递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着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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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手车神”何跃林:
第一扇门开了,第二扇门还远吗


26日,何跃林参加本报活动时发言。

本报记者 陈剑摄
“你们不请我来,我自己都要来。”一踏进海运仓2号,何跃林就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一字一顿地表示,“我有一肚子话要说。”

说到动情处,他挥舞着“拳头”——虽然失去双手,但常年驾车已使他的一对小臂磨砺得结实异常,紧绷的肌肉毫不逊色于任何常人的拳头。一拨一提间,何跃林宛如一名指挥家,用骄傲的神情和激昂的言语,重复强调自己所指挥的是一场不寻常的“战争”:关于残疾人,关于权利,关于他最喜爱的汽车。

50岁的何跃林说,打赢这场为残疾人争取驾车权利的“战争”,是自己一生的理想。这一理想关系到许多像他一样的残疾人这辈子最想要的东西:驾照。从11年前出现在《中国青年报》上开始,“何跃林”这3个字,就意味着一群拥有娴熟驾驶技术却处在违规违法尴尬境地的残疾人的号手。

11年间,为了争取到让残疾人合法驾车这一“基本权利”,这个云南丽江人和本报驻云南记者张文凌“并肩战斗”。如今,《中国青年报》读者日活动邀请曾经的报道对象“回家”,何跃林把这个关于权利的话题又带到了北京。

张文凌仍然清晰地记得第一次见到何跃林时的“惊恐”:司机居然没有手!但当见识了这位“无手”司机的超凡车技之后,张文凌对他产生了最大程度的信任。

此后,每当要去地处偏远、路险难行的地方,她总是最先想到请何跃林开车——尽管他是个被交警定义为“屡教不改”的无证驾驶“危险分子”。

基于信任和理解,张文凌采写的关于何跃林的报道《残疾人能有驾照吗》于2002年2月18日见报。“这给了我光明。”回想起因为这篇报道而踏上维权征程,何跃林情绪激动,两个“拳头”高举过头顶。以前通常趁着交警休息而在夜间偷偷开车的何跃林,此后总是正大光明地在任何时间段、任何地点驾车奔走在各种路上。

何跃林翻阅了许多国家的法律法规,他发现,对于残疾人驾车,国际上早已经进步到“为残疾人量体裁衣”的时代,而中国的相关法规还停滞不前,不加区分地一味限制。“这不仅不公平,甚至是侵犯残疾人的基本权利。”何跃林说。

他开始参加各种汽车越野赛,开始组织车队踏上漫漫征程。“越野让我的精神饱满。”何跃林匪夷所思的事迹,被总结成“无手车神”的传奇在国内外传播,而他只是坚持一个简简单单的说法——“我并不是想要金钱名利,我只是要证明一点:残疾人可以驾车!”

“违法,错的当然是违法者。但在残疾人驾车这一条上,错的肯定是法律,法律要完善。”带着这样的信念,他曾将丽江交警部门告上法庭,但判决结果正如大多数人事先料到的:何跃林败诉。

一度,何跃林觉得“对残疾人来说,拿到驾照比娶媳妇还难”。但2010年的一项政策改变,让他又燃起希望。从当年4月1日起,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残疾人驾车限制上出现了松动:在配备了辅助设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手指有残缺、听力有障碍三类人员申领驾驶证。在何跃林看来,这至少说明,一直以来,自己的呐喊和中青报的声音大有价值。

“一扇门打开了,另一扇门也就不远了。”何跃林惊喜地感到,既然双下肢残疾者可以申领驾照,双上肢残疾者与驾驶证的“鸿沟”,也许很快就要被填平。

虽然一等3年,他所期待的的另一扇门迟迟没有打开,但何跃林现在已经不再担心——他坚信这一天终究会到来。“当然,越快实现越好。”带着这样的期待,何跃林的海运仓2号之行变得主题明确——继续“战斗”,让更多人真正理解残疾人,让残疾人走得更远。

“要是政策真的松动了,别的地方我不敢说,残疾人驾照,你肯定是丽江001号。”来京赴中青报“回家”之约前,丽江市公安局局长还给何跃林打气。何跃林信心满满地来到北京,来到海运仓2号,向他遇见的每一个人“宣讲”。他相信,“那扇门”总要开的。

详情请看链接
http://zqb.cyol.com/html/2013-04/29/nw.D110000zgqnb_20130429_5-01.htm
[size=18]合理合法呼吁上肢残疾人驾车[/size]
以下内容截至上肢残疾人驾车QQ群,希望上肢残疾朋友合理合法呼吁驾车。

通知:亲爱的上肢残疾人朋友们,你们好。我和大家一样都是为了同一个目标来到这里。现如今经过大家的努力,上肢残疾人获取驾照的曙光已经来临。为了更加合法,更加有效的获得驾照,在此我重点性的发表一些我的个人观点。
一,我们的诉求是合法的,它代表着我们广大上肢残疾人的心声,一种渴望自由,渴望没有歧视的夙愿。
二,我们现在有四个群,
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望大家以后在群里的发言,言辞得当,不能过激。
三,维权的路不是靠你我他,是靠大家的。觉得自己没有时间,纯粹打酱油的人就离开吧。我们不欢迎你们。
四,觉得自己还想为维权献出一点力的人,一人写一份维权书。写好后,可发送至邮箱778144761@qq.com,我们会做成联合请愿书。送至到中残联相关部门。
希望大家都团结起来吧,离成功就一步之遥。
补充:维权书没有格式和内容要求,只是发表维权书本人观点 。
截稿日期到四月底。
另外,希望几个群主能够做好表率作用
真心的期待,我们等待的时间太长了。
支持上肢残疾人驾车
希望大家合法合理继续呼吁,争取合法驾车早日到来!



中国残联专门协会2013年工作要点


三、推动公益性无障碍出行。筹备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会。举办公共交通无障碍研讨会,探讨城市无障碍出租车的运行,筹备举办驾车西部公益行活动;推动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政策出台,改善城乡肢残人出行条件;推广上海第一届无障碍培训班成果;开展进行厂房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探索及试点;发挥上海同济大学“无障碍建设工程联合研究中心”作用,推动无障碍培训工作开展;适时举办第二期无障碍培训班。推进“扶手行动”、“畅行轮椅捐送”项目,倡导独立生活理念并提供扶助条件。


2013年是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专门协会要站在更高的起点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工作、突破难点工作、推动创新工作、抓好常态工作、促进基层工作,引导各级专门协会开展覆盖面大、服务面大、受益面大的实效活动,进一步推进融合发展,为开创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做出新贡献,迎接中国残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一、围绕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着力素质建设,打造学习型协会。紧密结合专门协会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协会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协会班子的整体素质,强化工作团队实际效能,培育协会建设科学化水平。继续开展残疾人群众性读书活动,推进学习型协会创建。组织本类别残疾人学习贯彻中国残联第五届主席团第五次全体会议和第27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人道主义的呼唤》(第四辑),学习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协会班子要重品行、做表率,牢固树立“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加大残疾人青年后备骨干人才的培育力度,积极培养和输送优秀残疾人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推动残疾人高端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残疾人人才优先发展。

二、围绕开展社会化科技助残,加大制度建设,实现创新型协会。加强协会制度建设,巩固基础建设,发展创新建设,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社会公益效能提升中动员社会力量,加大科技助残含量,放大创新协会正能量。联合北京理工大学设立国家无障碍智能科技实验室,加强社会管理与服务的制度建设,按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条件和评估要求,在开展全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抓好顶层设计工作,出台财务管理、助残项目评估等制度性规范。积极参与国家相关本类别残疾人政策的可行性调查研究(每个协会要抓好一至两个专题深度调研),推动公益性无障碍实施项目,发挥各专门协会内设委员会和活动基地作用,重心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倾斜。开展协会活动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开展对外交流等支柱型项目长效化、制度化。

三、围绕举办多样性品牌活动,强化能力建设,构建服务型协会。以多样性品牌活动凝聚人心、服务残疾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能力建设。强调实干普惠、实干增能,勇于开拓、敢于担当,多做残疾人满意的好事实事,做好服务的组织者。筹备第四届全国残疾人创业经验交流会和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建立单类残疾人服务示范点,开展导盲犬服务项目,探讨聋人服务中心试点项目,围绕8.11肢残人日系列活动,参与第三届残疾人自强健身周活动,联合举办好全国轮椅健身赛,开展聋人视觉艺术展等活动,推进心智障碍人士家庭信托保险和“心连心——心智障碍人士救援服务系统试点”。地方协会要在辖区内开展适应本类别残疾人特殊需求与突出特点的专项活动,重点选择无障碍、高科技、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加以突破,争取各方积极培育支持和帮助协会做好组织工作,组建协会志愿服务队,落实“经费、场地、人员”,积极开展多样性品牌活动。

四、围绕构建和谐有机的残疾人社会组织探索,积极适应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方式。继续与高校合作进行课题研究,筹建中国残联社会工作相关机构,加强残疾人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研究与探讨。建立和规范残疾人社会组织数据库,开展优秀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培育项目,组织境内外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管理服务能力。组织召开残疾人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研讨会,深入开展孤独症服务机构试点等项目。加强与系统外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推广社会管理与服务典型经验,构建残疾人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新模式,逐步扩大残联系统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会同地方残联在创新本地区社会管理服务领域中有所突破,扩大融合式发展成果。

五、围绕总结过去五年基本经验,谋划未来五年战略发展,搞好专门协会换届筹备工作。健全和规范协会工作制度,创新协会活力,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协会骨干队伍梯队,提升协会影响力和凝聚力。按照中组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好配强各协会领导班子,深化组织建设,强化能力建设,以对残疾人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各专门协会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认真做好协会工作报告和章程修改工作。做到反映残疾人意愿、维护残疾人利益,实现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好消息:

接到何跃林的通知,他拍摄的纪录片将在12月22日晚上,中央台5套7点的赛车时代播出,届时请大家注意收看。

最近由于工作上的事很多,没有及时更新博客,望大家谅解!
好消息:

由上肢残疾人自己组织的上肢残疾人驾车维权会议将在河北举行,届时将有上肢残疾人代表参加,共同商讨上肢残疾人驾车事宜,会议的组织预示着上肢残疾人驾车将开创一个新的局面,让我们期待会议的顺利召开,让我们的驾车梦早日实现!
好消息:

自从上肢残疾人在网络上发起了向“中国肢协轮椅·汽车俱乐部成立大会”的各省参会代表联系,取得代表对上肢残疾人驾车的支持,并帮忙在重庆会议上呼吁上肢残疾人合法驾车,递交申请书、人员名单,活动一发出得到了广大上肢残疾朋友的大力支持,大家主动积极联系所在省份的参会代表。

今天重庆会议已经结束了,这次会议对上肢残疾人合法驾车取得了重大的突破,上肢残疾人驾车让全国人都知道了,中肢协副主席杜仲、无手车王何跃林及多省份参会代表在会议上提出了关于上肢残疾人合法驾车的呼吁,杜仲表示中残联和中肢协也已经早就向公安部反映了我们上肢残疾人渴望合法驾车的事项,也得到了公安部的大力支持,公安部及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该事项,杜仲表示上肢残疾人合法驾车将会在1-3年内实现,杜仲呼吁让我们上肢残疾人团结一致,继续扩大我们的队伍,通过合法途径继续呼吁,争取加快进程,让上肢残疾人在最快的时间里合法驾车,杜仲也表示他会继续呼吁、反映、关注和跟踪,跟我们一起去努力争取!

在此感谢所有上肢残疾朋友这段时间的努力与等待,同时也希望所有上肢残疾人继续振奋精神,继续通过合法途径呼吁,争取让我们合法取得驾照的时间缩短,让我们的驾照梦早日实现!

在此也感谢中残联、中肢协、公安部对上肢残疾人驾车的支持,同时我们上肢残疾人也希望公安部能给出上肢残疾人合法驾车推进的具体步骤、具体时间、需要上肢残疾人配合的事项,让我们的驾照梦早日实现!
好消息:

自从上肢残疾人在网络发起的向“中国肢协轮椅·汽车俱乐部成立大会”的各省参会代表联系,取得代表对上肢残疾人驾车的支持,并帮忙在重庆会议上呼吁上肢残疾人合法驾车,递交申请书、人员名单,活动一发出得到了广大上肢残疾朋友的大力支持,大家主动积极联系所在省份的参会代表。

今天重庆会议正式召开了,我们盼望着这次会议对上肢残疾人合法驾车能起关键作用,今晚我们广东的上肢残疾人朋友——邱忠权,接到了广东省参会代表广东省肢协副主席——欧阳小佩的电话,他说已经帮我们上肢残疾人的驾车申请和名单交给了与会的有关领导,并会继续关注和跟踪,跟我们一起去努力争取!

在此感谢广东的这位上肢残疾朋友,也感谢广东省肢协副主席对我们上肢残疾人驾车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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