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莉 来源:【临安新闻网】 添加日期:2011.05.18
我市虽设有两处无障碍泊车位,但远远不够,要求增设残疾人停车泊位的呼声很高
要为残疾人停车提供更多方便
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前设置有残疾人专用停车标志(白线框内)的泊位处 记者 金凯华 摄
在青山派出所大楼楼梯旁边,有一处用白线标出的停车位格外引人注目:比一般车位宽畅许多,并用黄色轮椅标志标明残疾人专用。
据青山派出所教导员谭康平介绍,设置这个残疾人专用的停车位,就是为了方便残疾朋友到派出所办事的需要。
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规定:“公共停车区应当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泊位,并为残疾人停车提供方便和照顾。”按照这一规定,普通人的停车位,一般是6米x2.5米;考虑到残疾人要坐轮椅车出入,为了方便残疾人上下车,专用的无障碍停车位,一般设计成6米x4米。目前,我市设置专门残疾人停车泊位的仅有青山派出所和车管所两处。
2010年4月,残疾人驾车条件放宽后,对残疾人车辆专用泊位的需求就更加迫切了。肢残人潘金华拿到残疾驾驶证后,驾驶一辆专用残疾人汽车,平时外出办事经常为无法停车而烦恼。“原先外出只能靠轮椅,现在可以驾驶汽车,方便了许多,但随之又产生了新的问题———找不到便捷的泊车地方。每次泊车时,如果头尾相接式的停车方式进出到还方便,万一遇上车与车横式停放间距小,不仅人上下车不方便,放在车里的轮椅也很难拿下来。”
而我市设置残疾人停车泊位的两家单位也都属于自发设置。据谭康平教导员说:“由于派出所进门就是楼梯,停车位也设置在离楼梯口较远的位置,给来办事的残疾人带来了不便。按照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和优质服务的要求,在去年年初设置了这个残疾人专用泊位。”
潘金华对我市设置残疾人停车泊位的需求甚是强烈:“社会在发展,生活品质也提高了,我们残疾人也开上车了。但是包括停车泊位等一些后续设施的建设就跟不上发展。”他希望能够在市区一些重要地方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也希望政府部门能加大力度,让品质城市做得更好。”
就残疾驾驶人对专用泊车位的需求问题,市残联也很为难。副理事长陈华兵告诉记者,去年4月1日,公安部出台申领驾照新规,允许部分残疾人拿机动车驾照。残疾人驾驶汽车是新生事物,而泊车位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去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中也规定:公共停车区应当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泊位,并为残疾人停车提供方便和照顾。我市要设置残疾人专用泊位仍有一段路要走,设置残疾人专用泊车位,不仅是残联一个部门的事,而且需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政府要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在大型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选址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等,方便残疾人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