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ATA[Latest topics for the forum "交通安全"]]> http://www.cjrjc.com/jforum/forums/show/17.page JForum - http://www.jforum.net 惊险!残疾人无证驾驶上高速 http://www.cjrjc.com/jforum/posts/preList/7880/16878.page http://www.cjrjc.com/jforum/posts/preList/7880/16878.page GMT 无牌无证套牌遮牌将连人带车扣留

摩托车是本次行动的重点整治对象之一。

  摩托车超员、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参加检验或不购买交强险、竞速行驶(飙车);两轮或三轮的超标电动车、汽油机助力车(以下简称“两类车”)上路行驶,电动车、残疾人轮椅车、人力三轮车非法改装——存在以上使用行为的市民要注意了,今后,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记者昨天从江门市公安局获悉,为最大限度挤压各类违法犯罪空间,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感,江门市公安局决定从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6个月)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春雷·风暴”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涉摩涉牌涉酒违法犯罪行为。

  文/图 广州日报记者严建广 通讯员黄宇军

  重点整治涉摩涉牌涉酒等违法

  记者从市公安局也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从今年11月开始到明年4月份结束,期间,采取分阶段整治的方式进行。

  在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将重点整治涉摩涉牌涉酒等违法。

  其中涉摩托车包括摩托车超员、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反信号、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参加检验或不购买交强险、多次违法未处理、竞速行驶(飙车)、改装、加装遮阳伞;两轮或三轮的超标电动车、汽油机助力车(以下简称“两类车”)违规上路行驶,电动车、助力车、残疾人轮椅车、人力三轮车非法改装,人力三轮车、三轮摩托车驶入禁行区域等。

  涉牌证包括机动车无牌、无证、套牌,报废车辆上路,摩托车遮挡号牌,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特别是涉港澳入出境车辆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涉酒包括小型客车、摩托车和面包车驾驶人酒后驾驶、醉酒驾驶。

  涉案包括被盗抢车辆、其他嫌疑车辆和违法犯罪嫌疑人,以及公安机关通缉、通报的涉案车辆和人员。

  两个“一律”严查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专项行动期间,公安部门将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遮牌、非法改装或发动机号、车架号有改动痕迹、无法出具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车辆,一律连人带车扣留审查;对车辆、号牌来源和车辆改装途径等深挖线索,除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外,依法严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扩大战果;对冲卡阻碍执法者,一律治安拘留。通过联合行动,拘留一批涉牌证、涉酒、无证驾驶的人员,查扣一批嫌疑车辆,破获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同时,公安机关将协同质监、工商部门加强摩托车、“两类车”生产、销售企业的源头监管,主动提供线索,配合查处一批非法生产、销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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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男驾改装残疾人车闯关狂飙 “别”伤执法人员
  福州新闻网12月1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 通讯员 吴悦)一名五旬男子驾驶改装残疾人车快速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交通执法人员欲叫停此危险举动,不料男子竟飙车挑衅执法人员,还故意用车去“别”紧随其后的警用摩托车,导致执法人员和交警摔伤。目前,该男子被处行政拘留十五天。

  13日13时30分左右,台江交通执法人员在南公园附近执法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改装残疾人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且车速很快,十分危险。执法人员随即拉警灯、鸣警笛紧紧追赶,并令男子立即停车。

  “该男子不顾执法人员劝阻,猛加油门一路狂飙,途中还不时用脏言恶语挑衅。”执法人员说,他们追逐该男子约半个小时,途经中亭街—解放大桥—江滨大道—尤溪洲大桥—金山大道,最终在金山融信第一城小区门口赶上这名男子。

  但该男子在小区门口的一个拐弯口左转时,竟故意用车去“别”紧随其后的警用摩托车,导致交通执法人员和交警毫无防备地连人带车摔倒,两人均受伤。最终,执法人员在小区停车场内抓获这名男子。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男子今年58岁,非残疾人。事发后,他被公安部门立案调查,并因无证驾驶机动车以及妨害执行公务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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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开“残疾车”拉客 无牌无证扰乱交通

[img]http://news.xdkb.net/img/attachement/jpg/site2/20161208/0025112cf0c619b30eef5b.jpg[/img]
盐城交警整治“残疾车” 交警供图

“这些健康人士利用残疾车营运,给残疾车的管理带来更大的难度。”据盐城交警介绍,目前盐城市存在各类非法营运载客的“残疾车”扎堆在车站、商场、医院等重点部位拉客载客,而真正符合下肢残疾者操作的残疾车微乎其微。

交警表示,即使是残疾人驾驶,由于其自身存在缺陷,自我保护能力差且未经驾车技术培训,加上交通安全意识单薄,造成驾车时横冲直撞,随意拐弯或停车,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更成为交通安全管理的一大“顽症”和道路“杀手。”

为进一步强化盐城市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周边环境秩序管理,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秩序和出行环境,12月2日上午7时,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交通局运管处、市城管局执法支队开展整治“残疾车”非法客运的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共汇合交警、治安警、巡防特警、城管队员、运管处查缉队员共150人的整治力量。”据介绍,活动共查扣“残疾车”8辆,其中占道封路的残疾人专用汽车5辆,同时,在执法现场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王某某被城南分局新河派出所依法传唤,于当日晚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盐城交警负责人表示,对从事非法改装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警方将依法予以严处,力争消除城市交通“顽疾”;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加装座椅、搭篷的,将责令当场或移送至指定地点拆除非法装置;“残疾车”涉嫌从事非法客运的,将移交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相应处罚。

“让我们携手共创文明交通,做文明市民。”盐城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残疾车”大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市民朋友千万不要去购买这些车辆用于交通,更不要乘坐这一类车辆。一经发现此类违法车辆可积极向警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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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警方整治非法营运“残疾车” 一男子阻碍执法被拘7天
  中国江苏网12月6日讯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与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是法律规定为下肢残疾人士提供的便利交通工具。然而,在我市街头,一些人却驾驶着非法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所谓的“残疾车”,扎堆在车站、医院旁等路口揽客,搞非法营运。

  12月2日上午7时,市交警支队联合市交通局运管处、市城管局执法支队开展整治“残疾车”非法客运的专项行动。本次行动会同交警、治安警、巡防特警、城管队员、运管处查缉队员共150人的整治力量,查扣“残疾车”8辆,其中占道封路的残疾人专用汽车5辆。当天,在执法现场阻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的王某某,被城南公安分局新河派出所依法传唤,于当晚被依法行政拘留7天。

  目前我市存在各类非法营运载客的“残疾车”扎堆在车站、商场、医院等重点部位拉客载客,而真正符合下肢残疾者操作的残疾车少之又少。这些健康人士利用残疾车营运,给残疾车的管理带来更大的难度。即使是残疾人驾驶,由于自我保护能力差且未经驾车技术培训,加上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更成为交通安全管理的一大“顽症”。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盐城晚报记者,对从事非法改装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我市警方将依法予以严处,力争消除城市交通“顽疾”;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加装座椅、搭篷的,将责令当场或移送至指定地点拆除非法装置;“残疾车”涉嫌从事非法客运的,将移交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相应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残疾车”大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市民朋友千万不要去购买这些车辆用于交通出行,更不要乘坐这一类车辆。一经发现此类违法车辆可积极向警方举报,让我们携手共创文明交通,做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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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警查获无证驾驶套牌车 司机竟是高位截瘫残疾人
高位截瘫残疾人无证驾驶套牌车上路?这样的事就发生在济南街头!近日,历下交警查获一辆涉嫌套牌的德州牌照小轿车,让交警惊讶的是,驾驶员竟然是重度残疾人。

5日11点左右,历下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发出报警信息,一辆鲁N牌照的白色帝豪轿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通过对该车分析跟踪,民警发现该车正沿经十路由东向西行驶。

随即指挥中心调度历下大队二中队巡逻警力到经十舜耕路口进行检查。民警依法将该车拦停后,上前敲开驾驶室窗户,要求对方出示证件。该驾驶员却告诉民警没有驾驶证。

闻听此言,民警让其下车接受检查。驾驶员打开车门的瞬间,驾驶室内的情形让民警大吃一惊。原来该驾驶员是一名无双腿的残疾人士,再看看车内驾驶设施,发现已经被改装:脚底的离合器、油门、刹车上均被焊接上长长的铁棍,三根铁棍分别在方向盘两侧。

经民警调查,该车悬挂车牌是司机哥哥所有,原车牌放在老家。驾驶员本想趁国庆期间来济南看病,为逃避电子抓拍处罚才套用其他车辆号牌,没想到自己的把戏还是被民警识破。针对其无证驾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历下交警按照法律规定将车辆暂扣,并对其违法行为逐项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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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违规车被扣 诉请撤销处罚被驳回
广西新闻网田阳9月24日讯(通讯员 韦凤英)韦某驾车违反规定被公安交警部门扣车,韦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公安交警作出扣留机动车的处理决定和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近日,田阳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韦某的诉讼请求。

韦某系残疾人,2016年2月14日10时许,其无证驾驶一辆无牌号正三轮摩托车搭载3名乘客从田东往田阳方向行驶,行至国道324线1883KM路段时,被被告田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韦某所驾驶无牌号正三轮摩托改装车,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标准。故被告田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原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正三轮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法行为,遂向原告出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原告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的行政强制措施。

韦某对该行政强制措施行为不服,认为其是残疾人,所驾驶的车辆是残疾车,属于非机动车类,依法应按照非机动车的法律法规来管理和调整,并向被告田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被告田阳县人民政府复议,维持田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处理决定。韦某仍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韦某无证驾驶的车辆,不属于非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被告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向原告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原告,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法院作出上述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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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科目三两把没过 长沙驾校一49岁学员猝死
科目三两把没过,49岁学员猝死

交警:学员晕倒后送往医院;医院:初步断定心源性猝死

9月13日,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12日上午,长沙市机动车驾驶人第二考试中心(青竹湖科目三考场),安顺康驾校的学员因科目三两把都未通过而猝死。13日下午,记者向该驾考中心相关负责人了解到,这名猝死的男学员姓朱,今年49岁。

长沙泰和医院急诊科医生说,朱姓学员被送来时已没有呼吸,而长沙市交警支队驾管科办公室民警说,学员是在医院死亡。

医院送来时已没有呼吸,抢救无效身亡

当天在场的一名驾校教练介绍,12日上午,当时正进行科目三考试,安顺康驾校的一名男学员突然昏迷。

长沙泰和医院急诊科医生介绍,12日上午9点15分,该院确实接诊了一名驾校学员。“对方姓朱,是被人开着驾考车送过来的。”接诊的医生说,当这名学员被送来时,瞳孔散大、心跳停止、没有呼吸,处于深度昏迷状态。

随后医生给他采取了胸外按压、上呼吸机、气管插管、除颤、药物复苏等手段,抢救了两个小时,最后宣布抢救无效死亡。这名医生说,初步断定是心源性猝死,事后,驾校方和家属进行了善后协调。

科目三考了两把都不及格

长沙市交警支队驾管科办公室民警李清介绍,这件事发生在12日上午,当时驾考中心立即将晕倒学员送到医院,最终,学员在医院死亡。

“当时学员突然晕倒,考场主任立即拨打120,将他送到了泰和医院。”李清说,这名学员今年49岁。事发后,医院方报了警,新港派出所介入后移交给青竹湖派出所。“出事的学员科目三两把都没及格,然后坐在了后排。”李清说,目前没有做法医鉴定,不知道对方晕倒的具体原因。

“报考条件中有一条,学员要去医院做体检。”李清说,公安部139号令、123号令都对驾驶人有相关的体检要求。对于一些隐藏的疾病,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要求学员主动申报。

针对“安全员是否太过严厉”的质疑,李清说,从当时的监控视频来看,这种情况并不存在。他说,驾管科对安全员的要求是保证学员的安全。

新大纲三个变化

调整学时

部分驾照培训时间缩短

驾照培训时间明显缩短。以大多数人选择的C1(手动挡小型车驾照)、C2(自动挡小型车驾照)为例,以前培训课时都需要78个学时,现在分别缩短至62、60个学时。同时,C3、C4及以下的DEF驾照,培训时间都有不同程度的缩短。但是,A类、B类驾照培训时间没有缩短。

调整结构

淡化驾考科目先后顺序

新的政策取消原有的培训阶段概念,淡化培训先后顺序的要求,同时也淡化了驾考科目先后顺序。根据新政,“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应与“道路驾驶”教学交叉融合;“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可交叉训练。而以前,是分阶段分科目教学和考试,前一科目考试通过后,才进行下一个科目的培训和考试。

调整内容

课堂教学与网络教学相结合

对部分教学内容、教学日志进行调整,改变原有科目一理论知识学习应采取课堂多媒体教学的方式,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不得低于6学时)。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得低于4学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不得低于2学时。另外规定,“各省应当根据实际对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做出相关要求,但最低不得少于300公里。”

驾考新规

C1培训课时减少,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本报长沙讯 10月1日起,新的驾驶培训政策正式实施。相比以往,新的驾照培训时间明显缩短。比如C1(手动挡小型车驾照),培训时间由之前的78个学时,缩短至62个学时。同时规定,培训最低里程不得少于300公里。

省驾培处透露,9月底,湖南将先对驾培机构进行培训。

9月13日,记者从省驾培处获悉,目前,湖南已将新的考试大纲下发到各地驾培部门,同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培训,做好落实新政的各项准备;二是进一步做好计时培训的管理,严把驾培质量关;三是加大“先培训后收费”等驾培改革力度。

省驾培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9月底,湖南将对全省驾培部门及机构进行一轮培训,为落实新政做好准备,届时将明确新政落实细则。至于培训价格,可能仍是按市场调节进行。记者肖洋桂实习生胡乔辉

提醒

身体不适要主动申报

长沙市交警支队驾管科办公室建议,驾校应为学员购买驾培驾考意外险,也提倡学员购买驾培驾考意外险。

此外,该办公室主任罗旺提醒,学员如有心脑血管疾病,一定要主动申报,病情严重者不适宜开车。由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特殊性和严肃性,可能造成情绪紧张、血压升高、心跳加速等情况,容易诱发某些疾病,造成身体上的不适甚至引起不良后果。

省交警总队曾发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温馨提示”,规定以下学员应如实申报自身情况:患有心脏病、脑血管疾病、消化道疾病、肺栓塞、容易因心理紧张引发其他不良后果以及孕妇。交警部门对不符合身体条件要求的,不予受理考试申请;符合申请条件但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请及时说明,自行选择是否放弃考试。在考试过程中有任何身体不适,应立即中止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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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男子无牌无证驾车被查处
近日,唐山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北新道学院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长安奔奔小型轿车前后都没有悬挂车辆牌照,仅贴着“新能源观光车”的标志。

民警将车辆拦停后,经检查发现驾驶人是一名残疾人,而且通过对他的身份证进行查询民警发现他是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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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驾驶证、驾驶无牌车辆上路,这位驾驶人可真是胆大,就算不为别人着想,难道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不顾了吗?

当民警要求驾驶人配合执法时,驾驶人却声称买这车就是为了图个方便,不需要驾驶证,并一直坐在车里迟迟不肯下车。

经过民警一番劝导,驾驶人终于下了车,他双手拄拐,很明显是下肢残疾,行动不灵活。

驾驶人解释说,由于身体残疾他认为没有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所以一直无证驾驶,由于车辆没有悬挂车牌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据民警介绍,驾驶人是下肢残疾人,可以自主坐立,下肢残疾但上肢运动没问题。像这种情况,他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规定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然后可以申请残疾人驾驶证。

由于驾驶人违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他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1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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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电动车相撞致人死亡 警察蹲守5天抓获嫌犯
王某和他的肇事电动车
[img]http://img1.dayoo.com/www/201609/12/c57f0a5a-958f-417a-8555-851f7514b169.jpg[/img]



9月3日中午1时,昆明市北京路与环城南路交叉路口,电动自行车与残疾人专用车相撞。随后,骑电动车的小伙逃逸,而残疾人专用车骑车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报警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赶到现场,残疾人专用车侧翻在路口,骑车人头部受伤,流血过多,送医后抢救无效身亡。

交警进行了大量走访,但没找到目击者。由于电动车难以识别且肇事后逃跑路线非常灵活,因此要找到肇事电动车犹如大海捞针。

交警一大队成立专案组,但经过近两天的查找依然毫无进展。

终于,警方9月5日掌握到一条线索:与肇事电动车外部特征相似的一辆电动车出现在官渡区一城中村。于是,民警着便服开始蹲守在城中村多个出入口。

蹲守了5天,依然没发现嫌疑电动车。

9月10日清晨7时30分,下着大雨,一辆电动车从城中村驶出。蹲守交警一看,正是嫌疑电动车,于是迅速追赶,追出1公里后将电动车拦下。

骑车小伙没有狡辩,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

犯罪嫌疑人王某,18岁,四川人,在昆明做装修活计。其交代,9月3日中午,做完当天活计后骑车回家途中与残疾人专用车相撞。“我摔得不重,觉得对方也不会有多严重,又怕赔钱,就骑车离开了。”

目前,交警一大队正对此案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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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无证驾车刹车就一根线
   本报8月22日讯(通讯员 周显江 记者 张焜)诸城交警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经过非法改装的车辆,驾驶员还是一名没有驾驶证的残疾人。22日,诸城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国家是许可部分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的,但必须考取C5驾驶证并驾驶合法改装的车辆。
  19日下午,诸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对一辆橙色的乐驰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员递给民警行驶证和一个小本,当时民警没明白什么意思,结果一看是残疾证,以为驾驶员搞错了,就和他说应该出示驾驶证,驾驶员说没有驾驶证,只有残疾证。
  驾驶员崔某,是安丘市景芝人,因从小患小儿麻痹症至今双腿残疾不能正常行走。在检查中,民警发现这辆手动挡轿车还被进行了非法改装,离合、油门改为手动控制,刹车仅用一根拉线连到驾驶座上,需要刹车时,驾驶员拽拉线进行刹车。
  “机动车刹车仅用一根钢丝线相连,这怎么能够安全?”民警看到这样的设计,也是惊了一下。
  民警后来向崔某详细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叮嘱他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身体条件不允许就不能驾驶机动车。通过民警的耐心教育,崔某认识了此行为的严重性,并表示以后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再不无证驾车。
  国家是许可部分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的,但必须考取C5驾驶证,且驾驶合法改装的车辆。目前,潍坊已有1700多人考取了C5驾驶证。 

  残疾人改装车辆必须到获得专业授权的销售单位购买操纵辅助装置,并到获得相关部门认证的维修企业进行加装或拆卸,最后还要经过车辆检测中心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凭着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到车管所变更登记,发放行车证,再办理车牌照等相关手续后方可上路。如果车主没有申报车管部门备案则属于非法改装,一旦被交警部门查到就要被责令恢复原状。如果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还会亮起“红灯”,不予理赔。残疾人驾驶证考试及车辆管理都由潍坊市车管所管辖,残疾人可向潍坊市车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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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残疾人无证驾驶报废车被查 在警队耍起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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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8月15日讯(记者 单姗 通讯员 黄启先)残疾人本该让人同情,但昌邑市北孟镇一名患严重强直性脊柱炎、被认定为肢体二级残疾的中年男子,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为了“养家糊口”,竟开着已经报废的大货车跑运输。被查后,竟强词夺理,想以此蒙混过关逃避处罚。结果,被高密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罚款4000元,大货车也将被强制报废。

  惊:二级残疾人竟无证驾驶大货车

  8月10日早上7点左右,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阚家中队民警,在阚家镇下海路由北向南巡查时,发现前面一辆顺行的拉着玻璃的大货车悬挂的号牌鲁GJ67XX,与该车车厢的放大号鲁G230XX不一致,怀疑该车有变造号牌嫌疑,随即将其拦停进行例行检查。

  民警发现,驾驶室里坐着的三个男子中,驾驶员比其他两名男子明显矮一头,身高基本与方向盘持平,让人十分怀疑该男子能否驾驶了该车。仔细检查,发现货车前挡风玻璃上方黏贴的年审、强制保险、环保标签只到2012年,以后再没有年审。于是,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车证等相关证件,驾驶员竟拿出一个残疾人证,告诉民警,、自己没有驾驶证,只有残疾证。因为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到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但驾驶员拒不配合,躲在驾驶座上就是不肯下来。

  经民警20多分钟耐心劝说,该男子才慢慢下到地上。民警们吃惊地看到,驾驶员1.5米的个子,走路都弯着腰。他如何能驾驶如此庞大的大货车?他的行为,着实让民警为他捏了一把汗。

  险:车辆竟连续三个周期未检验,是辆报废车

  在中队,驾驶员告诉民警,自己叫李某某,今年40岁,经营一家玻璃店。多年前,自己患严重强直性脊柱炎,2014年被认定为肢体二级残疾人。从前自己有驾驶证,但七八年前因为身体原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了。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未查询到李某某有驾驶证。所驾车辆尽管是李某某本人的,但资料显示到该车处于违章未处理、注销车辆状态。

  经进一步查询,该车初次登记时间为2007年7月,到从2012年以后,再未年审。据李某某交待,得知该车是其2012年买的二手车,原来的车号是鲁G230XX。自己买车过户后,车牌号码变更为鲁GJ67XX。从那时到现在,他一直开着为客户送玻璃,但从来没有参加过审验。按照“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的规定,该车到今年7月31日应该强制报废。

  奇:求情竟反遭殴打?百般耍赖就想逃避处罚

  当民警告诉李某某,因为他涉嫌无证驾驶报废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他将面临4000元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所驾车辆必须进行强制报废时,李某某跪在地上求情说,自己是残疾人,家里有78岁的父母和14岁的孩子,自己的妻子还是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为了全家人的生活,自己不得已才无证驾驶车辆做买卖,希望民警给与照顾,给自己一条“生路”。

  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扶起李某某,告诉他照顾是可以的,但车辆必须没收强制报废。一听这话,李某某不干了,再次躺在地上,大喊“交警打人啦!”“我头疼,都是你们被打得。”和他一起来的两名男子,实在看不过眼,好言相劝,但李某某就是不听。

  闹了20多分钟后,见民警根本不吃自己的“这一套”,无奈地爬起来,径直上了二楼中队长办公室,嚷嚷着“你的人把我打伤了,你们得给我治疗!”边喊边脱掉鞋子,躺在了沙发上。中队长告诉他,有什么事你到下面服务大厅处理,千万不要这样。可李某某却说“我走不动了,你们看着办吧。”任凭中队长怎么劝说,李某某就是不起来。

  为了不影响办公,中队长只好叫民警将其架起来,准备带到一楼服务大厅。可刚出办公室门口,李某某挣脱了民警的搀扶,再次躺在走廊的地上,连喊带叫,耍起了赖皮。不管怎么劝说,就是躺在地上不起来。没法子,民警只好拨打110报警。

  据当时出警的阚家派出所李副所长介绍,他们接到110指挥中心的指令后,立即赶到交警大队阚家中队,发现李某某躺在二楼的走廊上。询问李某某,李某某说是让交警打得腰疼、腿疼、头痛起不来了。为了慎重起见,派出所民警立即查看了当时交警执法记录仪的音视频,还有对李某某身上伤情进行查看,并未发现阚家中队民警有殴打他的行为,通过多方调查发现,李某某反映的事实不成立,纯是胡搅蛮缠,无理取闹。

  李副所长告诉李某某,他的这种过激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扰乱单位秩序,情节严重的可以行政拘留。经过劝说,李某某感到再这样闹下去,自己更没有“好果子吃”。于是,自己从地上爬起来,走下了二楼。

  恨:高密交警太较真,“不近人情”

  按照交通法的有关规定,高密交警依法对李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出了罚单:无证驾驶机动车,处7日行政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驾驶报废车辆行驶,处2000元罚款,并没收车辆,强制报废。对此,李某某十分生气,认为高密交警不近人情:自己开车从来没有出过状况,无证驾驶也有七八年了。这期间,他开车上路,也曾被其他县市区的交警逮着了二十多次。可是,每当自己拿着残疾证,向交警求情一番,延续惯用的“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伎俩,民警们会十分同情地“放自己一马”。只有高密交警最可恨,不仅不同情残疾人,对自己拘留加罚款,反而还将自己赖以生存的大货车也没收了。虽说车已到了强制报废的年限,但自己平时维护的不错,从来没有出过事故。这下,高密交警把自己的饭碗“打碎了”,他会记恨他们这辈子的!

  悔:哭闹不该有,没出事是侥幸

  在高密市拘留所,记者见到了李某某,他对自己的所在所为十分后悔。他说,本来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就不对,交警查到后,自己还不配合,想用“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方法,将交警弄“烦”了,他们就会网开一面,放自己走人。可没有想到高密交警这么较真。

  经过派出所、拘留所民警的教育,自己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现在考虑,自己无证驾驶报废车辆,没有出事,实在是侥幸。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倾家荡产都无济于事,现在想想真是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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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残疾人涉嫌酒驾 遭起!
  近日,武胜县发生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残疾人魏某涉嫌无证醉酒驾驶三轮摩托车,与一辆轿车相撞。

  据调查,当天13时许,魏某驾驶的无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金雁街御都国际外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致两车部分受损。当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三轮车驾驶人竟是右小腿截肢的残疾人。

  经现场酒精呼吸测试,魏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3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为确保公平、正义,办案民警又将魏某的血液送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检验,其血检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仍达216.5 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80mg/100ml)。

  据了解,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需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而魏某驾驶的三轮车不属于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涉嫌无证驾驶。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在此,武胜交警呼吁,残疾人士、特别是驾车出行的残疾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唐千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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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区一男子深夜无证酒驾 车上还拉着自己俩女儿
无证酒后驾车,车里竟然还拉着自己的两个女儿。结果与别人的车发生刮蹭事故,万幸的是没有人受伤,面对交警的批评,不仅不承认错误,竟然还向对方车主抡起了拳头。

7月13日21时30分左右,正在甘井子区革镇堡街道前革广场进行夜间酒驾整治的甘井子交警大队蓝鲨机动队,接到指调室指令,称在前革某小区附近路段有两辆车发生刮蹭事故,其中一名司机疑似酒驾,要求立即前往处理。民警一听事故地点,发现就在检查点前方七八百米处,便立即驱车前往处理。到现场后经过调查,发现一名男子驾驶残疾人三轮车与一辆轿车发生刮蹭,该男子浑身酒气,对方怀疑他酒驾随即报警。面对民警“是否喝酒了”的询问,该男子直接承认喝酒了,“我没有证件,可以带走我”、“我们要私了”。经酒精呼气检测,该男子宝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0mg/100ml,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而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在现场发现三轮车旁边还站着两个三五岁左右的小女孩,经询问是该男子的两个女儿,被这种场面吓得直哭,民警安慰两个孩子别害怕,并对该男子不顾女儿安全无证酒驾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没想到,正当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该男子趁人不备突然打了对方车主一拳,还欲再打时,被民警强行制止。宝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3500元,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无证还酒驾,连自己两个女儿的生命安全都不顾,这个当爹的也真是糊涂到家了,万幸的是事故中仅仅是车有了点小刮蹭,否则他将一辈子为自己的愚蠢行为懊悔不已。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超过1.85万名0至14岁儿童死于交通安全事故。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因为疾病造成的儿童死亡率正在逐渐下降,而因车辆数量激增而造成的儿童交通意外却逐年上升。

当前,全市交警部门正在深入开展暑期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活动,为了孩子的安全,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家长远离酒驾、毒驾,抵制乘坐黑校车、超员车,家长绝对不能抱着孩子开车,绝对不能让儿童坐在副驾驶位置,对于儿童应购置专用的安全座椅,绝对不要让孩子把身体伸出车外和在车内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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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农用车上路被查 装聋作哑装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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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渝北区交巡警消息:7月13日下午5时许,一辆外省牌照的农用车在渝北区红塘路横冲直撞地飞驰,吓得其他车辆纷纷避让,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立即将其拦截检查。

驾驶员是一个中年男子,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该男子呆呆地站在路边不说话,过了很久,才抖抖索索摸出驾驶证和行驶证丢在警车引擎盖上,仍然一言不发。

民警发现该男子举止异常,便关切地询问他是身体不舒服还是有什么状况。该男子把头侧向一边,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嘴巴,一直摇头。

民警拿出纸和笔递给他,希望跟他沟通交流。该男子一直警觉地与民警保持一定距离,歪歪扭扭地在纸上写字说:自己又聋又哑,不能说话,请警察放过自己!

如果真的是残疾人?那怎能开车辨识方向呢?民警正在疑惑时,这男子身上的手机突然铃声大作,他掏出手机依依呀呀干吼时,民警接过手机,开启了免提功能,只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女子的声音:“大哥,你好久回来吃晚饭?”民警立即询问该女子,他哥哥是不是聋哑人?电话里的女子立即吼叫起来:“我大哥健健康康的,哪里聋哑?哪个说的他不能说话?你乱说什么呀?!”

站在民警旁边一直不言语的男子见真相暴露了,一把抓过手机说:“妹妹,我被警察逮住了”,这是,民警发现男子嘴里的酒气乱喷,不仅暴露了伪装聋哑人的真相,连酒驾的真相也暴露了。

经民警调查,该男子叫余某,42岁,渝北区玉峰山镇人,在江北区唐家沱一个建筑工地拉货。当天中午,他在工地喝了半瓶白酒,然后,驾驶农用车从唐家沱拉河沙到旱土镇去,因为走错了道路,他驾车飞驰到了渝北区红塘路转盘。因为着急,他根本不管自己这种类型的车辆不准在车辆密集的城市道路行驶的交规,横冲直撞,“S”型轨迹飞奔,吓得别的车辆纷纷躲避。

因为他驾驶的是外省农用车,又喝了酒驾驶,被民警查获后,他就急中生智,故意伪装聋哑人,企图逃避民警查处。没想到,他的手机欢叫,暴露了他的一切伪装掩饰。

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农用车)通行,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5条规定,依法对余某驾驶农用车闯入闹市区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元的处罚。

余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渝北警方已经依照法律规定,对其立案侦查和取保候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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