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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动公益性无障碍出行。筹备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会。举办公共交通无障碍研讨会,探讨城市无障碍出租车的运行,筹备举办驾车西部公益行活动;推动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政策出台,改善城乡肢残人出行条件;推广上海第一届无障碍培训班成果;开展进行厂房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探索及试点;发挥上海同济大学“无障碍建设工程联合研究中心”作用,推动无障碍培训工作开展;适时举办第二期无障碍培训班。推进“扶手行动”、“畅行轮椅捐送”项目,倡导独立生活理念并提供扶助条件。

大家好:何跃林准备8月底去北京,到中残联联系申请上肢残疾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宜,通过中残联主席张海迪协助,寻求公安部等部位的支持,请大家支持此次合理、合法的活动!此次去北京,何跃林起草了一份给各部委的申请书、还有5封给张海迪的信,但最重要的是需要我们所有上肢残疾朋友的支持,我们需要一份200人以上的人员资料,以便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同时请大家不必担心你们提交的资料会给你们带来麻烦,留下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是为了将来他们可能做民意调查时使用,也可能将来成为第一批上肢驾车的先行者,这样会加快我们上肢残疾朋友合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进度,希望大家立即加入到我们的活动中来,并联系你身边的上肢残疾朋友加入,你、我、他,为我们共同的梦想努力。在此我谨代表上肢残疾朋友感谢大家的支持!

提交资料联系方式:
袁德祥、QQ号:1216906155、联系电话:13319715416
杨 恒、QQ号:55538672、 联系电话:13888716170

哪位住在北京的朋友做一下好事,行政案子诉讼费只要50元,等到新的规定生效后什么都晚了,又要等好几年了,那时已经老了,要不要驾驶证也无所谓了。
各位朋友!大家好!
告诉大家一个非常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前不久我们的何跃林大哥已经和中残联的三位领导在上海见面了。中残联的领导已经把何大哥收集的材料递交到了有关部门。我们的诉求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请大家稍安勿躁。在18大开完以后应该有一定的结果。
何大哥一直在为我们的诉求在不停的奔波,他为了我们的愿望一直在呕心沥血的呼吁。我们现在应该积极努力的合法的向各部门呼吁!希望就在不远处等着大家。
请大家积极的支持何跃林大哥的工作!

我们要通过法律的途径和当地的交警部门打官司。我们要向我们的残疾人英雄----何跃林大哥那样和当地的交警部门打官司,只要全国各地的残疾人朋友都去起诉他们,只要我们的行为让有关部门重视了,我们的事情就会有成功的希望,希望大家团结一致积极努力的去争取。
张玉良先生很早以前就已经开着手驾车跑遍了大半个中国,与其他无证驾驶的人不同,张玉良先生是哪里有交警就去哪里,以实际行动宣传残疾人驾车。
应该以改革和创新的思路,借鉴国际社会的经验、特别是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的成熟做法,近期解决这一凸显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问题!不能再拖了!
感谢公安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恳请交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真正加快工作步伐,在2012年底前给中国的广大残疾人一个满意的结果,真正早日和世界接轨,向世界表明中国政府为保护残疾人的平等权利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1.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

2.推进残疾人文化建设、打造残疾人精神家园

3.关注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

4.关注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

5.让残疾人均等享有公共文化服务

6.特殊的艺术、特殊的魅力

7.文化是放飞残疾人心灵的羽翼

8.文化助残、放飞梦想

9.拥有文化知识、铸造生命力量

10.共享文化、共享文明

11.拥有文化、享有生命的尊严

12.知识丰富人生、文化改变命运

13.消除残疾岐视,呼吁上肢残疾人平等驾车权.

主题词:宣文助残日通知
【财新网】(见习记者 刘虹桥)4月11日,民间残障人自助组织一加一(北京)残障人文化发展中心向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递交了《残疾人权利公约》中国实施情况的民间报告。4月16日至20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将对中国政府的履约情况进行全面审议。

  2006年12月13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是本世纪通过的的首份综合性国际人权公约,也是人类历史上首部为保护残障人权利而专门制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

  中国政府于2008年6月26日加入《公约》,是首批签署《公约》的国家之一。同年8月31日,《公约》对中国正式生效。

  《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迄今为止中国签署的最完整的国际人权公约。作为缔约国,中国已于2010年8月31日向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提交了首份履约报告。根据《公约》,各缔约国还需递交民间组织撰写的影子报告(Shadow Report),作为政府报告的补充。

  一加一(北京)残障人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一加一”)是中国民间最大的本土残障人自助组织。一加一负责人谢岩表示,此次提交的影子报告历时半年完成,调研和撰写过程严格遵循残障人权利委员会相关准则,并向其他民间组织广泛征询意见,谨代表民间组织的第三方独立观察。这份民间报告在反歧视、无障碍、教育、工作就业等领域均进行了评估并提出建议。

  在反歧视领域,报告指出,中国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首次引入“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但未对“基于残疾的歧视”做出明确规定。由于法律法规过于笼统,缺乏对歧视行为的罚则,对歧视行为没有约束力。相对的,《公约》指出歧视是由区别对待、不平等和缺少合理便利所构成的,是可测试的。

  一加一谏言,中国政府应进一步全面完善和重申残障人权利与义务而非只注重福利的提供,需增进基于民族、宗教、性别、身份、年龄等方面和包括基于残障在内的对歧视的共同理解,进一步明确歧视的概念、反歧视的适用范围,反歧视的执行主体和歧视的处理机制,促进反歧视法的出台。

  在无障碍领域,一加一认为正在修订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已有进步,但未将普通学校列入优先推进的机构、场所,为融入教育的无障碍设施再次树立障碍。《公约》中对信息与通信技术的无障碍条款履约情况不尽人意,除上海政府门户网站外,诸多政府公共部门网站未提供无障碍浏览页面,视障人难以访问。此外,公共医院缺少完善的屏幕数据显示系统或手语翻译,药品包装和使用说明的设计也忽略视障人需求,残障人士医疗无障碍服务困难重重。

  在教育领域,报告指出,2007年以来,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虽然不断上升,且城乡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例均有增加,但与全国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水平相比仍有明显差距,2010年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例仅为71.4%,成年残疾人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视力、听力、肢体等具体障碍进行了不符合《公约》原则的表述,并严格限制残障人所能就读的专业,严重违背“充分开发人的潜力,培养自尊自重精神,加强对人权、基本自由和人的多样性的尊重”的《公约》精神。

  在工作和就业领域,报告指出,自1992年开始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率低、结余大,适用范围过于狭窄,政策制定已远远落后于残障人需求的发展。作为替代方案,缴纳残保金还成为企业、事业单位拒绝招录残障人的理由,在事实上成为残疾人平等就业的壁垒。此外,各级残联提供的就业培训重数量、轻质量,缺乏市场及残疾人需求的接轨,造成残障人就业层次低、渠道狭窄。

  报告还指出,残障妇女因性别和残疾所受的双重歧视未得到足够重视,在接受医疗康复、教育、社会保障及就业状况上显著低于残障男性,在遭受暴力问题时,面临举证困难。此外,残障儿童的权利保障、社会参与、受教育问题等缺乏社会广泛认可的机制,残障儿童康复资源存在配置不足和配置不均的情况,残障儿童监护制度有待完善。

  报告认为,中国政府在提高社会认识的实践上与公约宗旨相距甚远,主流媒体对残障人的报道多局限在“生活不易”、“自强不息”、爱心助残等话题,而非积极看待残障人和对残障人士的尊重,过分强调残障人的弱势,带来固有的标签化形象,不利于公众对残障群体的客观认识。一加一建议将每年的“全国助残日”改为中国残障人日,以消除公众对残障人能力不足、同情怜悯的认识和态度。

  报告还就残疾人生命权、自由和人身安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承认、获得司法保护、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等《公约》条款的履约情况进行陈述,并提出建议。

  “我们看到了政府在推动残疾人权利问题上的努力,也希望向国际社会发出来自中国本土残障人自助组织的真实声音,并就中国国情和残障人士事实状况提出建议。残障人权利需要各方关注,民间力量能推动一些就推动一些,推一推就会有效果”,谢岩说。

  2011年8月,民间组织亦能亦行身心残障研究所也曾从法律角度向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递交《公约》在中国履行情况的民间报告。不过,由于篇幅简短,只专注法律领域,亦能亦行负责人张巍认为该报告尚不足以称作影子报告,“算是民间评论”。

  此外,救助儿童会(中国)、香港人权委员会、香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推广委员会等也曾向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递交民间报告。

  各缔约国的政府报告和民间报告均可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网站下载。■


1StFrXDfNPf7Iq8PkrwJQ1LWIie32Q2MhkKFXSDmMlaj5GE21s本文转自财新网(http://www.caixin.com) r8krON08rSozUezJHoTjigZZACQkIDtiH82hOIKYLdTzv3C0jd详文:http://china.caixin.com/2012-04-12/100378616.html
为上肢残疾人士平等参与社会公共资源 消除就业歧视 打破垄断的
呼 吁 书


胡锦涛总书记并中共中央政治局:
吴邦国委员长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温家宝总理并国务院:
贾庆林主席并全国政协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相关领导:
邓朴方 张海迪主席并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全国同胞们:


我们是一群上肢残疾的人(目前征集了来自全国各地很多上肢残疾人签名),党和政府一直都关心着我们,单上肢残疾,包括双上肢残疾的我们,越来越多的融入到社会生活中去,通过努力的工作和正常的社会交际,响应中央建设和谐社会的号召,为社会,也为自己的生活更加和谐美好而努力。
随着我国对双下肢残疾的残疾人允许在自动挡的车加装辅助器后,可以考机动车驾驶执照的政策出台实施,部分残疾人实现了多年来的驾车梦,许多残疾人为此而感动甚至流泪。也更证实了残疾人驾车是安全的。
今天给你们写这封信,就是想用一种和平理智的方式表达一下我们残疾人自己对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个问题的一些自己的看法,即关于上肢残疾人驾车不能考取驾照的一些看法。
一 问题的提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二十二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根据法律的这个规定,我们认为唯一可能为残疾人驾车设置了障碍的就是“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这么一个规定。
二、有力的证据:
2010年4月1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正式生效实施。我国五类残疾人(右下肢、双下肢缺失、丧失运动功能但是能自主坐立的残疾人、手指末节残缺或者是右手拇指缺失的残疾人、听力障碍的残疾人)终于得偿夙愿。我国已经在2008年3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专门为肢体残疾人提供驾驶汽车驾驶的辅助装置标准《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国家标准(标准号:GB/T21055-2007),这为我国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提供了技术上的标准。也是证明
双下肢缺失、丧失运动功能但是能自主坐立的残疾人驾车难度要远远超于上肢残疾人的难度,更证实残疾人驾车的安全性是很高的。
还有很多上肢残疾人驾车的先行者也扫除这个疑虑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何跃林:丽江,双手截肢,电话:13320411717 开车20年
孔德勇:贵州遵义,右上肢腕关节处截肢,电话:13984534125 开车5年
沈鑫波:山东烟台,左上肢肘关节处截肢,电话:13606383120开车10年
还有很多很多 最后 附有名单 可以一一查询
三、深层的思考
但是让人遗憾的是,公安部的第11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和使用规定》规定“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这样事实上拒绝了上肢残疾人申领汽车驾照的权利。在回答了残疾人驾车的安全性和可行性的问题后,再来看这条规定,我们很难不认为这不是我国政府某些部门工作人员在制订专门法规时忽略了上肢残疾人的这个正当权利?
四,许多国家
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申领驾照规定中不仅没有对残疾人限制,更给与很多惠利条件:
  香港运输法规规定,香港地区的肢体残疾人申领汽车驾照与健全人一样。只要提供医学证明是肢体残疾人,在驾驶培训,停车和汽车购置税费等方面有特别优惠。同时根据肢体残疾的情况,提供合适的经过特别改装的手控或者更换油门和刹车位置的汽车。
  日本交通法规规定,下肢1-6级或者上肢1-2级残疾人允许与健全人一样申领汽车驾照。所谓下肢或者上肢1级是指上下肢或者双上肢完全瘫痪或者截瘫。如果是残疾人使用的汽车相关购车的税费可以得到减免。  
  英国公共服务网( http://www.direct.gov.uk/en/index.htm )提供消息,根据英国法律,只要是年满17周岁英国公民(如果确实需要,残疾人能够放宽到16岁)都能申领汽车驾照并都要填写一份关于健康信息的表格。对于不同疾病(包括肢体残疾)的申领人有不同的表格式询问内容(如,肢体残疾人要填写肢体残疾表格,编号为SPI)。残疾人使用的汽车可以得到英国MOTABILITY SCHEME(英国^政*专门为残疾人提供汽车服务的费用减免计划)提供的部分费用减免汽车的税费等服务,特别是为每位申领驾照的残疾人提供专门的汽车驾驶培训,合适的汽车改装,包括油门/刹车控制系统和轮椅升降装置等个性化定制等服务。
 由于美国的交通法律是各个洲自行制定,我们查阅了美国机动车部(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简称DMV,每个州都有这个部门)的指导网站( http://www.dmv.org/),每个州对残疾人申请汽车驾照规定各不相同,但是有一条是基本一致的,就是申领了汽车驾照的残疾人使用的汽车在停车方面都有优惠,有专门停车和临时停车等特任别权利。以华盛顿的DMV规定,残疾人要申领汽车驾照首先通过体检,根据体检情况提供给申领驾照的残疾人合适的车辆(包括改装油门/刹车控制系统和轮椅升降等设施),申领人用经过改装的合适自己这款车参加正常的考试和办理申领驾照手续,考试通过后获得驾照,同时可以获得残疾人汽车停车等特别许可证等。详细信息请连接:
  这些经济发达国家的做法,难道不应该成为政府在考虑这些问题时候的借鉴么?
  五,我们的想法与建议:
  给予我们驾车的合法地位和权利,不仅是对我们这些残疾人的帮助,何尝不是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的开拓?
  从广义上说,汽车也应该成为社会无障碍设施的一部分,市场潜力极大。
  加入WTO后,汽车市场与国际接轨,按照国际惯例允许残疾人驾驶汽车已成为必然趋势。
  在美国、欧洲及日本等发达国家,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即使只有头部能活动,也可驾驶汽车。残疾人被认为是最需要汽车的群体。我国已经在2008年3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专门为肢体残疾人提供驾驶汽车驾驶的辅助装置标准《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国家标准(标准号:GB/T21055-2007),这为我国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提供了技术上的标准。
  不管过程,只管结果,是几十年来国际上通行的残疾人驾驶汽车管理办法,也是最科学、最有人道精神的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世界各国目前对残疾人买汽车都采取了税费减免、专用停车位等特殊政策,鼓励残疾人买车、开车。
  
六,我们的心声:
非常值得一提的是,残疾人开汽车除了身体的安全外,最重要的还有心理的安全。中国肢残人协会副主席,西安的肢体残疾人王延说:“开上汽车,可以让别人只看见我坐在车里的风姿,而不会把我的残疾暴露在公众面前,我有权利保护我的隐私。操纵着方向盘飞奔在路上,我和健全人有着同样的尊严。”他的话代表了许多残疾朋友的心声。
  据调查了解,在残疾人的实际生活中,上肢残疾的残疾人中95%的人都有安全开车多年的事实。因为没有驾照,我们都是偷偷摸摸、躲躲藏藏、提心吊胆的开车,特别让人惊奇的是这部分上肢残疾的残疾人,无需对车辆改装和加装辅助器来驾驶,这一点平常人难以想象和理解,只有我们这些残疾人自己才明白。有这样一个无可置疑的事实,无论是哪一方面残疾的残疾人,我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以及操作和使用任何一种机械和物体时都有独特的创造性和适应能力,同时还能形成特有的操作技能包括安全驾驶。无论哪方面残疾的残疾人都能达到和正常人一样的目的和效果,甚至会超过一般的正常人。为此我们会比正常人更小心、更认真、更用心、更努力,所不同的只是使用的途径、方法和正常人有所区别,这更能使残疾人富有比他人更强的创造性、创新性和开拓性。这样的结论,只要正常人带着平等公平的心态来观察、了解、体验、感受上肢残疾人的实际生活,就能够相信和理解。还是那句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在解决上肢残疾的残疾人驾车问题上,我们殷切的希望公安部的交通部门能借鉴和采纳国外非常人性化的理念,我们诚挚要求给我们一个平等的机会,让我们按正常的途径去学,按国家的标准科目考去考增加难度也可以,合格的颁发机动车驾驶执照,考不合格只能怨自己,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我们是和谐文明的社会,能够给予上肢残疾的残疾人提供应有的平等、公平竞争的权力。
我们把希望都寄托在您的身上,恳请帮我们呼吁,呼吁!感谢感谢!


基于此,中国千万上肢残疾人的呼吁---

尽快出台上肢残疾人合法驾车的政策


敬爱的各位首长,对上肢残疾人允许驾驶汽车车在香港等地方早已实施着,而对于我们的内地来说,这还是一块未能开放利用的城市民生的矿产资源。对能力条件许可的残疾人在小型车货车进行准入条件的放宽,使部分残疾人能更好充分地参与市场经济和民生事业建设。能实现很好的城市管理与民生发展结合的管理效果的。通过残疾人在城市中的展示,将会是形成一张很秀美的城市名片,为繁华的城市发展补充足够的营养。让残疾人融入社会这是一个国家形象,是时代文明的体现!

以上是我们全国爱党爱国的残疾人的共同心声!



年 月 日书


省 市(地区)联合签名:

我们是上肢残疾人,我们渴望驾驶,我们也有能力开好车,特别是单上肢残疾的,他们根本不用改装车辆就能安全驾驶。可以不依靠任何辅助器具驾驶机动车。多年来我们残疾人都在不停的呼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张海迪也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了,特别是被誉为“无手车王”的云南丽江市残疾人何跃林状告丽江市公安局交通支队一案,在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何跃林此次诉讼的请求只有一个,让丽江市公安局准许他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的学习、考试,并颁发机动车驾驶证。此事也引起了全国的轰动,后经过各方努力公安部颁发了新的机动车驾驶证考取办法,允许单下肢和双下肢的残疾人合法考取驾照。没想到却把我们上肢残疾人排除在外,新办法在允许一部分残疾人合法驾车的同时却又将另一部分的残疾人拒之门外。我真的感到很痛心,也想不通。
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双下肢残疾的人坐在汽车座位上,主要靠安全带和双手来保持平衡,开过车的人都知道,安全带有适当的松紧,不可能象绳子一样把人绑在座位上,其中一只手始终要控制油门和刹车,也只剩下一只手握在方向盘上,当遇到拐弯或紧急停车时身体就很难保持平衡,我没有受到伤害之前拐急弯时保持平衡都有点吃力,何况双腿没有支撑、只有一只手握方向盘的人,不信你们可以试试,在城市里绕转盘时把双脚提起来,用一只手扶方向盘,看看能不能坐的稳。
而上单肢残疾的人,特别是右手残疾,只要开的是自动挡的小汽车,基本上不要加装什么辅助装置,用脚揣油门或刹车比用手控制加装的辅助装置方便,在急转弯的时候双脚可以支撑,比下肢残疾的人稳,有过驾车经验的朋友都知道,用一只手来驾驶自动挡的小汽车基本没什么问题。(在这向双下肢残疾的朋友说声对不起,其实我们都是命运不好的人,不是有意冒犯你们,只是来作个比较,还请多多原谅。)请问你们,同样是一只手操控方向盘,驾驶一辆没有经过任何改装和驾驶加了很多辅助装置的汽车,哪个更灵活,哪个更安全,还请你们想一想!我们国家还没有达到那样的水平:一出门就是高速,油门可以定住,双手可以扶稳方向盘,那样的话,我没得说,但我们南方山路比较多,就是国道也是拐弯、上坡、下坡非常频繁,所以车辆也一下增速、一下减速、一下拐弯,因此我们单上肢残疾的人比双下肢残疾的人绝对有优势。要不然我们可以通过正规的考试来决定,要是考不取,我心服口服,你们不能单方面的就剥夺了我们的权利。抛开什么人权等大道理不说,现在提倡什么都人性化。
据我们了解全国有很多上肢残疾人都在开车,有手动挡,有自动挡的,事故发生率比正常人低的多,因为我们本身就是残疾人,我们也知道自己的缺陷,我们赚钱也更不容易,在驾车时我们会比正常人更加注重保护自己和别人的生命以及财产。但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我们在违章驾驶,可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国家不允许我们考取驾照呀!我们要求在阳光下合法的驾车,不需要偷偷摸摸、东躲西藏,要和其他正常人一样有尊严的驾车。
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在法律上都有平等的权利,也应包括有申领驾驶证开汽车的权利。随着我国对残疾人的权利和工作、生活越来越重视,残疾人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在全国有越来越多的上肢残疾人希望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政策,能够和健全人一样驾车,也体现出我国对人权事业的尊重和发展。美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早就有比较健全的有关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法律、法规,上肢残疾人早就有了驾车的权利,我国如能继续跟进,放宽政策,也可说是“与国际接轨”吧。
上肢残疾人有了驾车的“权利”,也有能力把握驾车的“安全”;有一个材料说:从全世界来说,残疾人驾车的安全性是非常高的。残疾人本身经历了太多的苦难,他们深刻明白经受不起命运的再次打击,因此他们会特别小心。而交通事故十有八九都是因为马虎大意,酒后造成的。因此,残疾人驾车出事故的几率非常小。在香港或国外很多地方残疾人的交通事故几乎是零。可见以肢体的不全为理由,不给残疾人考驾照的权利是不合理的。而且事实证明,上肢残疾人可以开车而且可以开好车,像无手车王何跃林是国内甚至是世界承认的车王难道不是上肢残疾人的骄傲吗,就这样一个优秀的车手,却为了合法的驾证落泪多年。
我们认为操纵汽车的能力是衡量一个公民能否取得驾照的唯一标准,残疾与否不应成为标准的一部分,不管你是正常人还是残疾人都应该像考大学一样凭成绩考取,让事实说话,不能硬性规定上肢有残疾的公民就不允许考取驾照,这难道不是在歧视残疾人吗?我们要求和正常人一样考试,只要能通过考试,就应该发给驾照,考不过就不发给驾照,我们也没有任何抱怨。任何法规的依据都应该是实践而不是主观臆想。面对何跃林不用手掌而用身体的其他部位,将在常人看来只能用手掌操作的汽车驾驶系统,操作得炉火纯青的活生生的事实,还有现实生活中我们这些上肢残疾人所掌握的驾驶技术,如果还用原来的思维模式去看待和否定,那将是对人类社会文明的亵渎。这种限制是否合理?是否正视了各类人群所具有的巨大潜能?是否有利于对各类人群权利的充分保障?我们上肢残疾人如:何跃林、于博川、沈鑫波等人对各类汽车驾驶技能的近乎完美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对此作出了否定的回答。他们的实例说明,立法部门应该对规章中不符合社会实践的内容进行修改或废止,以达到更好适应当前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法治社会的法律应重视人类的各种潜能,为人们各种潜能的充分发挥提供广阔的法律空间,为各种人群权利的实现提供更充分的法律保障。取消关于对身体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在严格驾驶技能方面考核的同时,放宽申领驾驶执照的各种条件限制,这将更加符合法治社会对公民权利保障的要求,是顺应法治文明走向的必然选择。残疾人驾车是社会发展进步的结果,是社会关注和支持残疾人驾车工作的体现,更是中国残疾人生活中的一件大好事,必将大力提升残疾人的社会认同感,极大的提升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融入社会的水平。
我们认为,不允许我们上肢残疾人合法考取驾照,就是在正常人与一部分残疾人之间形成了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公平,剥夺了一部分残疾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权利,违背了《宪法》和《残疾人保障法》赋予残疾人在、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方面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另有司法界人士认为,被拒绝颁发汽车驾驶执照的社会现实,已不仅仅是在提醒社会应如何去关心、爱护弱势群体,而且也在告诫人们,人类的潜能是巨大的,身体器官的缺失并不必然导致相应功能的丧失,我们上肢残疾人如:何跃林、于博川、沈鑫波等人证明了人类的创造力是远远超过我们想象的,对我们上肢残疾人来说是很简单一件事。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即便不可能完全预见未来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也应为其预留出足够的空间。
我们上肢残疾人也是全国残疾人的一部分,在社会上本身就是一个弱势群体,许多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常常受到歧视和不公正的待遇,合法考取驾照不仅是体现国家对我们残疾人公平的体现,也是让我们上肢残疾人能够在日益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多一项生存技能,给国家也能减轻一些负担,同时,大家都买车也能够给国家拉动内需,创造利润,又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广大上肢残疾人强烈要求国家尽快允许我们合法公平的考取驾照。我们请求有关部门给我们申请驾驶证的权利。盼望合法驾车是我们上肢残疾人多年的愿望。我们虽然上肢残疾但是我们不要求国家救济我们,我们靠自己,我们只要平等合法的驾驶权!!!!秋冬交替之际风很大,很刺骨!凛冽的寒风夹着树叶、沙尘、塑料袋等猛烈的朝我这个骑着电动车要赶20里路去上班的残疾人的脸上!那些驾着汽车的正常人在我身边呼啸而过,时常转弯的车辆抢在我的前头,毫没有谦让之意,使我不得不停下来礼让之通过,然后顶着寒风与沙尘继续前行!凭什么?!凭你是正常人我是残疾人?!凭你有钱吗?我也有钱,我也可以买汽车!可是……我们的国家是何等的一个泱泱大国,是何等的进步,是何等的强大!为什么生活在这个国家的残疾人要受这样的“礼遇”。我的祖国,我爱您!可是我实在是想不明白这个问题,请您回答我!这是中国上千万上肢残疾人的呼声!!!!


建议:尽快论证上肢残疾人驾驶安全性,给上肢残疾人一个公平的驾考机会。
为上肢残疾人士平等参与社会公共资源 消除就业歧视 打破垄断的
呼 吁 书


胡锦涛总书记并中共中央政治局:
吴邦国委员长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温家宝总理并国务院:
贾庆林主席并全国政协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相关领导:
邓朴方 张海迪主席并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全国同胞们:


我们是一群上肢残疾的人(目前征集了来自全国各地很多上肢残疾人签名),党和政府一直都关心着我们,单上肢残疾,包括双上肢残疾的我们,越来越多的融入到社会生活中去,通过努力的工作和正常的社会交际,响应中央建设和谐社会的号召,为社会,也为自己的生活更加和谐美好而努力。
随着我国对双下肢残疾的残疾人允许在自动挡的车加装辅助器后,可以考机动车驾驶执照的政策出台实施,部分残疾人实现了多年来的驾车梦,许多残疾人为此而感动甚至流泪。也更证实了残疾人驾车是安全的。
今天给你们写这封信,就是想用一种和平理智的方式表达一下我们残疾人自己对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个问题的一些自己的看法,即关于上肢残疾人驾车不能考取驾照的一些看法。
一 问题的提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二十二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根据法律的这个规定,我们认为唯一可能为残疾人驾车设置了障碍的就是“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这么一个规定。
二、有力的证据:
2010年4月1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正式生效实施。我国五类残疾人(右下肢、双下肢缺失、丧失运动功能但是能自主坐立的残疾人、手指末节残缺或者是右手拇指缺失的残疾人、听力障碍的残疾人)终于得偿夙愿。我国已经在2008年3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专门为肢体残疾人提供驾驶汽车驾驶的辅助装置标准《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国家标准(标准号:GB/T21055-2007),这为我国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提供了技术上的标准。也是证明
双下肢缺失、丧失运动功能但是能自主坐立的残疾人驾车难度要远远超于上肢残疾人的难度,更证实残疾人驾车的安全性是很高的。
还有很多上肢残疾人驾车的先行者也扫除这个疑虑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何跃林:丽江,双手截肢,电话:13320411717 开车20年
孔德勇:贵州遵义,右上肢腕关节处截肢,电话:13984534125 开车5年
沈鑫波:山东烟台,左上肢肘关节处截肢,电话:13606383120开车10年
还有很多很多 最后 附有名单 可以一一查询
三、深层的思考
但是让人遗憾的是,公安部的第11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和使用规定》规定“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这样事实上拒绝了上肢残疾人申领汽车驾照的权利。在回答了残疾人驾车的安全性和可行性的问题后,再来看这条规定,我们很难不认为这不是我国政府某些部门工作人员在制订专门法规时忽略了上肢残疾人的这个正当权利?
四,许多国家
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申领驾照规定中不仅没有对残疾人限制,更给与很多惠利条件:
  香港运输法规规定,香港地区的肢体残疾人申领汽车驾照与健全人一样。只要提供医学证明是肢体残疾人,在驾驶培训,停车和汽车购置税费等方面有特别优惠。同时根据肢体残疾的情况,提供合适的经过特别改装的手控或者更换油门和刹车位置的汽车。
  日本交通法规规定,下肢1-6级或者上肢1-2级残疾人允许与健全人一样申领汽车驾照。所谓下肢或者上肢1级是指上下肢或者双上肢完全瘫痪或者截瘫。如果是残疾人使用的汽车相关购车的税费可以得到减免。  
  英国公共服务网( http://www.direct.gov.uk/en/index.htm )提供消息,根据英国法律,只要是年满17周岁英国公民(如果确实需要,残疾人能够放宽到16岁)都能申领汽车驾照并都要填写一份关于健康信息的表格。对于不同疾病(包括肢体残疾)的申领人有不同的表格式询问内容(如,肢体残疾人要填写肢体残疾表格,编号为SPI)。残疾人使用的汽车可以得到英国MOTABILITY SCHEME(英国^政*专门为残疾人提供汽车服务的费用减免计划)提供的部分费用减免汽车的税费等服务,特别是为每位申领驾照的残疾人提供专门的汽车驾驶培训,合适的汽车改装,包括油门/刹车控制系统和轮椅升降装置等个性化定制等服务。
 由于美国的交通法律是各个洲自行制定,我们查阅了美国机动车部(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简称DMV,每个州都有这个部门)的指导网站( http://www.dmv.org/),每个州对残疾人申请汽车驾照规定各不相同,但是有一条是基本一致的,就是申领了汽车驾照的残疾人使用的汽车在停车方面都有优惠,有专门停车和临时停车等特任别权利。以华盛顿的DMV规定,残疾人要申领汽车驾照首先通过体检,根据体检情况提供给申领驾照的残疾人合适的车辆(包括改装油门/刹车控制系统和轮椅升降等设施),申领人用经过改装的合适自己这款车参加正常的考试和办理申领驾照手续,考试通过后获得驾照,同时可以获得残疾人汽车停车等特别许可证等。详细信息请连接:
  这些经济发达国家的做法,难道不应该成为政府在考虑这些问题时候的借鉴么?
  五,我们的想法与建议:
  给予我们驾车的合法地位和权利,不仅是对我们这些残疾人的帮助,何尝不是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的开拓?
  从广义上说,汽车也应该成为社会无障碍设施的一部分,市场潜力极大。
  加入WTO后,汽车市场与国际接轨,按照国际惯例允许残疾人驾驶汽车已成为必然趋势。
  在美国、欧洲及日本等发达国家,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即使只有头部能活动,也可驾驶汽车。残疾人被认为是最需要汽车的群体。我国已经在2008年3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专门为肢体残疾人提供驾驶汽车驾驶的辅助装置标准《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国家标准(标准号:GB/T21055-2007),这为我国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提供了技术上的标准。
  不管过程,只管结果,是几十年来国际上通行的残疾人驾驶汽车管理办法,也是最科学、最有人道精神的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世界各国目前对残疾人买汽车都采取了税费减免、专用停车位等特殊政策,鼓励残疾人买车、开车。
  
六,我们的心声:
非常值得一提的是,残疾人开汽车除了身体的安全外,最重要的还有心理的安全。中国肢残人协会副主席,西安的肢体残疾人王延说:“开上汽车,可以让别人只看见我坐在车里的风姿,而不会把我的残疾暴露在公众面前,我有权利保护我的隐私。操纵着方向盘飞奔在路上,我和健全人有着同样的尊严。”他的话代表了许多残疾朋友的心声。
  据调查了解,在残疾人的实际生活中,上肢残疾的残疾人中95%的人都有安全开车多年的事实。因为没有驾照,我们都是偷偷摸摸、躲躲藏藏、提心吊胆的开车,特别让人惊奇的是这部分上肢残疾的残疾人,无需对车辆改装和加装辅助器来驾驶,这一点平常人难以想象和理解,只有我们这些残疾人自己才明白。有这样一个无可置疑的事实,无论是哪一方面残疾的残疾人,我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以及操作和使用任何一种机械和物体时都有独特的创造性和适应能力,同时还能形成特有的操作技能包括安全驾驶。无论哪方面残疾的残疾人都能达到和正常人一样的目的和效果,甚至会超过一般的正常人。为此我们会比正常人更小心、更认真、更用心、更努力,所不同的只是使用的途径、方法和正常人有所区别,这更能使残疾人富有比他人更强的创造性、创新性和开拓性。这样的结论,只要正常人带着平等公平的心态来观察、了解、体验、感受上肢残疾人的实际生活,就能够相信和理解。还是那句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在解决上肢残疾的残疾人驾车问题上,我们殷切的希望公安部的交通部门能借鉴和采纳国外非常人性化的理念,我们诚挚要求给我们一个平等的机会,让我们按正常的途径去学,按国家的标准科目考去考增加难度也可以,合格的颁发机动车驾驶执照,考不合格只能怨自己,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我们是和谐文明的社会,能够给予上肢残疾的残疾人提供应有的平等、公平竞争的权力。
我们把希望都寄托在您的身上,恳请帮我们呼吁,呼吁!感谢感谢!


基于此,中国千万上肢残疾人的呼吁---

尽快出台上肢残疾人合法驾车的政策


敬爱的各位首长,对上肢残疾人允许驾驶汽车车在香港等地方早已实施着,而对于我们的内地来说,这还是一块未能开放利用的城市民生的矿产资源。对能力条件许可的残疾人在小型车货车进行准入条件的放宽,使部分残疾人能更好充分地参与市场经济和民生事业建设。能实现很好的城市管理与民生发展结合的管理效果的。通过残疾人在城市中的展示,将会是形成一张很秀美的城市名片,为繁华的城市发展补充足够的营养。让残疾人融入社会这是一个国家形象,是时代文明的体现!

以上是我们全国爱党爱国的残疾人的共同心声!



年 月 日书


省 市(地区)联合签名:

残疾人和肢体健全人一样,在法律上都有平等的权利,也应包括有申领驾驶证开汽车的权利。随着我国对残疾人的权利和工作、生活越来越重视,残疾人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在全国有越来越多的上肢残疾人希望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政策,能够和健全人一样驾车也体现出我国对人权事业的尊重和发展。美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早就有比较健全的有关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法律、法规,上肢残疾人早就有了驾车的权利,我国能继续跟进,放宽政策,也可说是“与国际接轨”吧。

上肢残疾人有了驾车的“权利”,也有能力把握驾车的“安全”;有一个材料说:从全世界来说,残疾人驾车的安全性是非常高的。残疾人本身经历了太多的苦难,他们深刻明白经受不起命运的再次打击,因此他们会特别小心。而交通事故十有八九都是因为马虎大意,酒后造成的。因此,残疾人驾车出事故的几率非常小。在香港或国外很多地方残疾人的交通事故几乎是零。可见以肢体的不全为理由,不给残疾人考试的机会不是理由。

肢残人协会徐凤建军主席:单上肢健全者也应列入驾车范围。对于上肢残疾人能不能驾驶汽车的问题,我认为这次可以将单上肢健全者列入范围,其理由同样是在技术上已经完全解决,现有的装置完全可以满足他们正常的驾驶汽车。他回忆起自己亲身经历说,“记得多年前我去访问香港复康联会,坐在轮椅车上的双下肢残疾人张健辉理事长亲自开着小汽车来宾馆接我们,而回程是一位左上肢和左下肢都高位截肢的残疾朋友开车送我们,听说他还是香港第一位开出租汽车的肢残人呢。这一次的经历让我对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能力充满了信心”。

而且事实证明,上肢残疾人可以开车而且可以开好车,像无手车王何跃林是国内甚至是世界承认的车王难道不是上肢残疾人的骄傲吗,就这样一个优秀的车手,却为了合法的驾证落泪多年。

网友奋斗说:我天生无右手,但至今为止,我没有什么做不了得事情。我毕业与XXXXX大学,从事美术设计与美术编辑工作。我买了辆1.6自动档的车。开车十年从未出过事故,我太想考驾驶证了,能理解和感受这种心情吗?我会严格遵守除残疾人不能开车外的一切法规。

网友荷露滴叶说:我是右上肢,我开的是全自动档的车很安全,开车五年没有点磨擦,和我同开的邻居正常人已经出了好多次事故了。很多正常人还不是一手开车,一手就放在档上换档,开车是我一辈子的希望,现在我想给自己一个机会,我永不放弃!我觉得我的生活会因车而改变。普通人能做的我也能做。我请求给我申请驾驶证的机会。

09年初国家就制定了《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标准》, A3 左上肢残疾  加装单手控制方向盘手柄。如必要,加装转向灯控制迁延开关。A4右上肢残疾  加装单手控制方向盘手柄。如必要,加装驻车装置控制迁延手柄。但最后却没有让上肢通过。下肢的残疾人开车他们的车必须改装,左手控制方向,右手控制刹车和油门!等于也只有一只手控制方向!上肢残疾人驾车是不需要安装任何辅助装置的,不需要任何改装,开车靠合理运用油门、刹车、离合、方向盘完成操作,安全系数更高。

我们请求有关部门给我们申请驾驶证的机会。盼望合法驾车是我们上肢残疾人多年的愿望。我们虽然上肢残疾但是我们也不要国家救济我们不要房子不要钱我们靠自己,我们只要平等合法的驾驶证!

中国千万上肢残疾人的呼吁

尴尬1:学车无门

  “不是我不想培训,而是没有地方让我培训。”上海残疾人驾驶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可以对下肢残疾的残疾人进行机动车培训,但是上肢残疾的人士还不属于这个范畴。


尴尬2:“被迫”无证驾驶

  残疾人买车后花几万元办理了行驶证等手续,向交警部门提出申办驾驶证。但由于他上肢轻微残疾,申请驾照的要求被拒绝了。

尴尬3:保车险被拒

  由于没有驾驶证,申请的车险随之被保险公司一一拒绝。“除了买车时的强制保险外,不能购买任何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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