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上肢残疾人士平等参与社会公共资源 消除就业歧视 打破垄断的
呼 吁 书
胡锦涛总书记并中共中央政治局:
吴邦国委员长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温家宝总理并国务院:
贾庆林主席并全国政协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相关领导:
邓朴方 张海迪主席并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全国同胞们:
我们是一群上肢残疾的人(目前征集了来自全国各地很多上肢残疾人签名),党和政府一直都关心着我们,单上肢残疾,包括双上肢残疾的我们,越来越多的融入到社会生活中去,通过努力的工作和正常的社会交际,响应中央建设和谐社会的号召,为社会,也为自己的生活更加和谐美好而努力。
随着我国对双下肢残疾的残疾人允许在自动挡的车加装辅助器后,可以考机动车驾驶执照的政策出台实施,部分残疾人实现了多年来的驾车梦,许多残疾人为此而感动甚至流泪。也更证实了残疾人驾车是安全的。
今天给你们写这封信,就是想用一种和平理智的方式表达一下我们残疾人自己对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个问题的一些自己的看法,即关于上肢残疾人驾车不能考取驾照的一些看法。
一 问题的提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二十二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根据法律的这个规定,我们认为唯一可能为残疾人驾车设置了障碍的就是“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这么一个规定。
二、有力的证据:
2010年4月1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正式生效实施。我国五类残疾人(右下肢、双下肢缺失、丧失运动功能但是能自主坐立的残疾人、手指末节残缺或者是右手拇指缺失的残疾人、听力障碍的残疾人)终于得偿夙愿。我国已经在2008年3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专门为肢体残疾人提供驾驶汽车驾驶的辅助装置标准《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国家标准(标准号:GB/T21055-2007),这为我国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提供了技术上的标准。也是证明
双下肢缺失、丧失运动功能但是能自主坐立的残疾人驾车难度要远远超于上肢残疾人的难度,更证实残疾人驾车的安全性是很高的。
还有很多上肢残疾人驾车的先行者也扫除这个疑虑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何跃林:丽江,双手截肢,电话:13320411717 开车20年
孔德勇:贵州遵义,右上肢腕关节处截肢,电话:13984534125 开车5年
沈鑫波:山东烟台,左上肢肘关节处截肢,电话:13606383120开车10年
还有很多很多 最后 附有名单 可以一一查询
三、深层的思考
但是让人遗憾的是,公安部的第11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和使用规定》规定“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这样事实上拒绝了上肢残疾人申领汽车驾照的权利。在回答了残疾人驾车的安全性和可行性的问题后,再来看这条规定,我们很难不认为这不是我国政府某些部门工作人员在制订专门法规时忽略了上肢残疾人的这个正当权利?
四,许多国家
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申领驾照规定中不仅没有对残疾人限制,更给与很多惠利条件:
香港运输法规规定,香港地区的肢体残疾人申领汽车驾照与健全人一样。只要提供医学证明是肢体残疾人,在驾驶培训,停车和汽车购置税费等方面有特别优惠。同时根据肢体残疾的情况,提供合适的经过特别改装的手控或者更换油门和刹车位置的汽车。
日本交通法规规定,下肢1-6级或者上肢1-2级残疾人允许与健全人一样申领汽车驾照。所谓下肢或者上肢1级是指上下肢或者双上肢完全瘫痪或者截瘫。如果是残疾人使用的汽车相关购车的税费可以得到减免。
英国公共服务网(
http://www.direct.gov.uk/en/index.htm )提供消息,根据英国法律,只要是年满17周岁英国公民(如果确实需要,残疾人能够放宽到16岁)都能申领汽车驾照并都要填写一份关于健康信息的表格。对于不同疾病(包括肢体残疾)的申领人有不同的表格式询问内容(如,肢体残疾人要填写肢体残疾表格,编号为SPI)。残疾人使用的汽车可以得到英国MOTABILITY SCHEME(英国^政*专门为残疾人提供汽车服务的费用减免计划)提供的部分费用减免汽车的税费等服务,特别是为每位申领驾照的残疾人提供专门的汽车驾驶培训,合适的汽车改装,包括油门/刹车控制系统和轮椅升降装置等个性化定制等服务。
由于美国的交通法律是各个洲自行制定,我们查阅了美国机动车部(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简称DMV,每个州都有这个部门)的指导网站(
http://www.dmv.org/),每个州对残疾人申请汽车驾照规定各不相同,但是有一条是基本一致的,就是申领了汽车驾照的残疾人使用的汽车在停车方面都有优惠,有专门停车和临时停车等特任别权利。以华盛顿的DMV规定,残疾人要申领汽车驾照首先通过体检,根据体检情况提供给申领驾照的残疾人合适的车辆(包括改装油门/刹车控制系统和轮椅升降等设施),申领人用经过改装的合适自己这款车参加正常的考试和办理申领驾照手续,考试通过后获得驾照,同时可以获得残疾人汽车停车等特别许可证等。详细信息请连接:
这些经济发达国家的做法,难道不应该成为政府在考虑这些问题时候的借鉴么?
五,我们的想法与建议:
给予我们驾车的合法地位和权利,不仅是对我们这些残疾人的帮助,何尝不是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的开拓?
从广义上说,汽车也应该成为社会无障碍设施的一部分,市场潜力极大。
加入WTO后,汽车市场与国际接轨,按照国际惯例允许残疾人驾驶汽车已成为必然趋势。
在美国、欧洲及日本等发达国家,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即使只有头部能活动,也可驾驶汽车。残疾人被认为是最需要汽车的群体。我国已经在2008年3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专门为肢体残疾人提供驾驶汽车驾驶的辅助装置标准《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国家标准(标准号:GB/T21055-2007),这为我国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提供了技术上的标准。
不管过程,只管结果,是几十年来国际上通行的残疾人驾驶汽车管理办法,也是最科学、最有人道精神的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世界各国目前对残疾人买汽车都采取了税费减免、专用停车位等特殊政策,鼓励残疾人买车、开车。
六,我们的心声:
非常值得一提的是,残疾人开汽车除了身体的安全外,最重要的还有心理的安全。中国肢残人协会副主席,西安的肢体残疾人王延说:“开上汽车,可以让别人只看见我坐在车里的风姿,而不会把我的残疾暴露在公众面前,我有权利保护我的隐私。操纵着方向盘飞奔在路上,我和健全人有着同样的尊严。”他的话代表了许多残疾朋友的心声。
据调查了解,在残疾人的实际生活中,上肢残疾的残疾人中95%的人都有安全开车多年的事实。因为没有驾照,我们都是偷偷摸摸、躲躲藏藏、提心吊胆的开车,特别让人惊奇的是这部分上肢残疾的残疾人,无需对车辆改装和加装辅助器来驾驶,这一点平常人难以想象和理解,只有我们这些残疾人自己才明白。有这样一个无可置疑的事实,无论是哪一方面残疾的残疾人,我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以及操作和使用任何一种机械和物体时都有独特的创造性和适应能力,同时还能形成特有的操作技能包括安全驾驶。无论哪方面残疾的残疾人都能达到和正常人一样的目的和效果,甚至会超过一般的正常人。为此我们会比正常人更小心、更认真、更用心、更努力,所不同的只是使用的途径、方法和正常人有所区别,这更能使残疾人富有比他人更强的创造性、创新性和开拓性。这样的结论,只要正常人带着平等公平的心态来观察、了解、体验、感受上肢残疾人的实际生活,就能够相信和理解。还是那句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在解决上肢残疾的残疾人驾车问题上,我们殷切的希望公安部的交通部门能借鉴和采纳国外非常人性化的理念,我们诚挚要求给我们一个平等的机会,让我们按正常的途径去学,按国家的标准科目考去考增加难度也可以,合格的颁发机动车驾驶执照,考不合格只能怨自己,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我们是和谐文明的社会,能够给予上肢残疾的残疾人提供应有的平等、公平竞争的权力。
我们把希望都寄托在您的身上,恳请帮我们呼吁,呼吁!感谢感谢!
基于此,中国千万上肢残疾人的呼吁---
尽快出台上肢残疾人合法驾车的政策
敬爱的各位首长,对上肢残疾人允许驾驶汽车车在香港等地方早已实施着,而对于我们的内地来说,这还是一块未能开放利用的城市民生的矿产资源。对能力条件许可的残疾人在小型车货车进行准入条件的放宽,使部分残疾人能更好充分地参与市场经济和民生事业建设。能实现很好的城市管理与民生发展结合的管理效果的。通过残疾人在城市中的展示,将会是形成一张很秀美的城市名片,为繁华的城市发展补充足够的营养。让残疾人融入社会这是一个国家形象,是时代文明的体现!
以上是我们全国爱党爱国的残疾人的共同心声!
年 月 日书
省 市(地区)联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