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Register /
Login
残疾人出租车
辽宁:鞍山市15家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黑出租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Author:
风雨无阻, 车行天下
23/04/2013 23:38:46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9日
18日,从鞍山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本月10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鞍山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共事业局、市监察局等15家单位及部门将联合开展打击“黑出租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相关部门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各司其责 严打“黑出租”
此次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鞍山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共事业局等15家单位将联合执法,从各单位抽调一批精干执法人员负责整治活动。
鞍山市公安局将对上路行驶的报废、拼装车辆依法收缴和集中销毁,对驾驶上述车辆的驾驶员依法给予处罚并吊销驾驶证;依法查扣无驾照、无牌照、无行车执照及假牌、套牌车辆;对在整治期间出现的聚众滋事、妨碍公务、制造事端等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鞍山市综合执法局将重点整治非法从事出租车营运的各种车辆。严查外市、县车辆在我市城区内非法从事出租车客运业务行为和客运出租车拒载、强行拼客等违法行为。对擅自喷涂、张贴、安装出租车营运标识的强制拆除销毁。
鞍山市公共事业局将尽快制定出租车车身颜色、卫星定位及LED显示屏管理工作规定,加强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和出租汽车企业考核管理、出租车营运标识和下线车辆的管理。
鞍山市残联要对现有残疾人代步车进行全面普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非法从事出租车经营的残疾人进行宣传教育。
制度明晰 严处“不作为”
专项行动期间,对在集中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未能履行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依纪给予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罚。
建立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发动出租车从业人员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依托联合执法制度,适时组织各部门联合执法,针对突出区域、突出问题进行联合打击,综合整治。每半月召开一次打击非法营运联席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改进方法,合理有效安排好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工作。
奖励明晰 严格保密举报人
会上原则通过了《鞍山市打击“黑出租车”非法营运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致信或亲自到设在市综合执法局的市打击“黑出租车”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联合执法室举报。对举报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营运行为,经核实后属实的,视情节给予举报人奖励2000元;对积极查扣非法营运“黑出租”的执法单位,每查扣一台“黑出租车”奖励2000元。
举报假牌、套牌、无牌车辆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无出租运营手续从事客运出租车营运行为的,已报废的出租车从事出租车营运行为的,异地出租汽车在市区内驻点营运行为的,从事固定地点到外市、县的非法营运车辆的行为,每辆车奖励举报人2000元。
对举报人的身份、地址、举报内容、奖金发放等情况严格保密。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Desktop view
|
北京满天星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