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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肢驾车

允许上肢残疾人通过考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Author: qingniao
19/04/2012 17:36:59
内容:我是一名左上肢残疾人,抓握力并不次于常人,日常生活基本没有影响,在驾驶汽车实际操作中,残疾的右手完全可以安全方便地握方向盘和挡把,我完全可以不依靠任何辅助器具驾驶任何机动车。2010年4月1号,公安部的11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生效实施。我国五类残疾人(右下肢、双下肢缺失、丧失运动功能但是能自主坐立的残疾人、手指末节残缺或者是右手拇指缺失的残疾人、听力障碍的残疾人)终于允许合法驾车了,可以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了。但本次新修改的决定依然对上肢残疾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进行了限制和排除。对此,很多上肢残疾人感到十分无奈和不公平。因为大量的事实表明,上肢残疾人可以驾车,有些甚至拥有过人的驾车技术。比如无手车王何跃林,凭借自己过硬的驾车技术,30多年来,开车几乎跑遍了大半个中国,并多次驾车往返于路况最为复杂的川藏公路,还参加了多项世界和国内的越野挑战赛并获得诸多奖项。同时也包括我们这些来自全国的上肢残疾人大部分都有熟练驾车的技能。 2010年4月1日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生效实施以来,针对将上肢残疾人排除在外的不合理规定,我们全国的上肢残疾人为了争取我们的合法驾车权利,我们成立了全国上肢残疾人维权群,现在报名人数已有700多人,全国上肢残疾人维权群里有732人,其中群里有不少社会各界支持我们上肢残疾人合法驾车的爱心人士。通过我们一年的努力,呼吁,宣传,有的上肢残疾人还自拍驾车视频和表演秀,这一切的努力有此也引起了社会大众的高度关注。 尽管我们在努力,可是现如今也始终没有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和调研。我们来自全国这些上肢残疾人现在也陷入了迷茫的境地,下步我们将准备起诉,是联名起诉,还是在全国各地起诉,希望恳请与会的代表给我们指出今后我们应该怎样去争取,维权的道路怎么去走下去? 我们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上肢残疾人,在实际驾车的操作中,我们可以不依靠任何辅助器具驾驶机动车。据我们了解全国有很多上肢残疾人都在开车,有手动挡,有自动挡的,事故发生率比正常人低的多,因为我们本身就是残疾人,在驾车时我们会比正常人更加注重保护自己和别人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我们都在违章驾驶,可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国家不允许我们考取驾照呀!所以我们要求在阳光下合法的驾车,不需要偷偷摸摸、东躲西藏,要和其他正常人一样有尊严的驾车。不允许上肢残疾人合法考取驾照,就是在正常人与一部分残疾人之间形成了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公平,剥夺了一部分残疾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合法权利,我们上肢残疾人也是全国人民的一部分,在社会上本身就是一个弱势群体,许多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常常受到歧视和不公正的待遇,合法考取驾照,不仅是体现国家对我们上肢残疾人公平的体现,也是让我们上肢残疾人能够在日益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多一项生存技能,给国家也能减轻负担,因此盼望合法驾车是我们上肢残疾人多年的愿望。 据调查了解,在上肢残疾人的实际生活中,大部分人都有安全开车多年的事实。但因为没有驾照,他们只能是偷偷摸摸、躲躲藏藏、提心吊胆的开车,特别让人惊奇的是这部分上肢残疾的残疾人,无需对车辆改装和加装辅助器来驾驶,这一点平常人难以想象和理解,只有我们这些残疾人自己才明白。有这样一个无可置疑的事实,那就是无论是哪一方面残疾的残疾人,他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以及操作和使用任何一种机械和物体时都有独特的创造性适应能力,同时还能形成特有的操作技能包括安全驾驶。所有这些方面残疾人都能达到和正常人一样的目的和效果,甚至会超过一般的正常人。因为我们会比正常人更小心、更认真、更用心、更努力,所不同的只是使用的途径、方法和正常人有所区别,残疾人更富有创造性、创新性和开拓性。这样的结论,只要正常人带着平等公平的心态来观察、了解、体验、感受残疾人的实际生活,就能够相信和理解。还是那句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我国加入《残疾人权利公约》,公约强调尊重残疾人的价值和尊严,充分保障残疾人各项权利是国际社会的普遍要求。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保障残疾人驾驶汽车权利,是坚持以人为本,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和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规定义务的必然要求。 2009年初,无手车王何跃林将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告上法庭,要求准许他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的学习、考试。何跃林说,他之所以状告丽江市交警支队,不只是为自己,更是为大多数残疾人能实现驾车梦。“无论输赢,只要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尽管有法律人士提醒何跃林“胜诉的机会不大”,但拿到法院一审判决得知自己败诉时,他还是“不服气,要上诉”。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点,何跃林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何跃林说“我已经达到目的,残疾人驾驶权问题又一次引起了关注,这就足够了。” 现如今讨要驾驶权的残疾人越来越多,关注残疾人驾驶权的人也越来越多,经过不断奔走、呼吁已经引起社会的关注。 国家限制上肢残疾人开车,是对司机及他人的安全负责,但不能搞‘一刀切’。其实,人类的潜能是巨大的,身体器官的缺失并不必然导致相应功能的丧失,残疾人通过努力完全可以实现安全驾驶的。这种替代功能,只有残疾人自己才能亲身感受,正常人是感受不到的。正是这种认知上的隔阂,导致了对残疾人驾驶的误解。 首先,我国的宪法明确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上肢残疾人同样具备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权利,不能因为担心上肢残疾人驾车存在隐患就预先剥夺其申领驾照的机会。 其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上肢残疾人完全具备申领驾照的条件,我国的法律法规也积极鼓励残疾人通过更多的方式融入到社会生活中。因此修改公安部111号令《公安部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给予上肢残疾人申领驾照的权利,已经是势在必行 。为此,我们上肢残疾人应该依靠社会各种力量,包括亿人平组织,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径等方式。要和全国所有上肢残疾人团结起来一起努力,我们需要更多像何跃林一样的优秀人士、为我们在争取驾驶权的行动中能紧密协调,相互配合,直到影响公安部、工信部、残联等的决策,我们上肢残疾人有影响的人少,发出的声音微弱,形不成一个大的需求团体,那制定决策的部门忽视我们的权利或者把我们放在次要解决的位置上也变得顺理成章就理所当然了!综上所述,权利是靠我们共同努力来争取的,是等不来的,或者要很多年后才能等到,人生有涯,还有多少时间好等呢!等到白发苍苍那样的权利只能看着别人去享有了。 也希望在座的上肢残疾人,其他类别的残疾人及关注残疾人权利的志愿者、公益律师、公益机构,都积极行动起来吧,为我们合理合法的争取驾驶权,让我们都成为改变历史创造历史的人吧!我们所有类别的残疾人一定都能分享驾驶权的成果!加油奋斗。







建议:为此,我们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修改公安部11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允许上肢残疾人参加国家统一规定的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一旦通过考试,即可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考虑到上肢残疾人驾车同下肢残疾人驾车不同,可以针对上肢残疾人驾车时极易出现的特殊情况,进一步制定针对上肢残疾人申领驾照的应试标准,允许上肢残疾人通过考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Author: 风雨无阻, 车行天下
19/04/2012 20:34:40
支持,
实行真正的驾考分离,允许有实际驾驶技能的学员(不管是健全人,还是残障人)拥有驾照。

Author: 红黑米兰, 考取驾照
21/05/2012 22:57:52
唉!公安部啊还要我们上肢残疾人等到什么时候能考驾照啊

Author: 梦之海洋, 驾驭残摩
27/05/2012 20:40:59
唉!公安部啊还要我们上肢残疾人等到什么时候能考驾照啊

Author: 吴长安, 驾校学车
28/05/2012 20:50:26
应该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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