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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公安部交管局:雾天高速公路行驶安全提示
Author: 风雨无阻, 车行天下
01/11/2011 18:37:59
2011年11月01日09:34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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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日夜间至31日上午的大雾对全国高速公路通行影响不大,全国主要高速公路通行正常。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示,进入秋冬季节,雾天较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为了保障通行安全,雾天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

  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能见度小于100米时

  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能见度小于50米时

  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另外,雾天行车一定要做好避让前方停车的准备,避免发生碰撞、刮擦和追尾。遇大雾天气造成交通拥堵时,服从现场交通民警的指挥,按顺序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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