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版许云鹤案:真相其实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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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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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版许云鹤案:真相其实只有一个……
正文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相关说两句(52547人参与)2011年09月06日08:14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复制链接 打印 大 中 小   
“直到我被告上法庭,才听说他们。”今年33岁的张勇家住金堂县淮口镇,是个生意人。他称,自己与南京彭宇、天津许云鹤有一个相似的离奇经历,今年2月,他驾车看见前面一辆摩托车出了车祸,自己好心报警,未想被冤枉引发一场官司。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金堂法院不久前作出一审判决,判张勇承担主要责任,张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17万余元,张勇自己需另付伤者816元及3360元案件受理费。

  判决后,保险公司表示不服,将上诉。而张勇则称,暂不考虑上诉,因为如果保险公司胜诉,就表明他没有责任,届时,他将再考虑是否上诉。

  车祸 超车擦挂还是助人为乐?

  今年2月8日晚7时30分许,张勇驾驶川AD671P郎风牌轿车载着母亲、姐姐及两个儿子走亲戚归来,车由广兴镇驶向竹篙镇,当行至该县桂竹路85km+300m龙王桥上时,与该县广兴镇18岁男青年刘仕明相遇了。

  该桥桥面为干燥的水泥路面,有两条机动车道,夜间无路灯照明。当时,刘骑着一辆摩托车,车后还坐着两个20岁左右的女孩刘某和黎某。接下来的车祸瞬间,因没有旁观者及路面监控,成为难以还原的谜……

  “当晚,一个朋友过生日,我们吃完饭,分别骑三辆摩托车去竹篙耍。”刘仕明说,他骑摩托车跑在最前面。在事发处,张勇驾车在他左侧超车,倒后镜擦挂了他手肘部位,他的摩托车一下就失控了,撞向路边的桥护栏杆,他和另两个女孩都受了伤。

  “冤枉!”张勇自称,他当时车速只有三四十码,而摩托车速度比他车速快,不可能超车。摩托车在他车前面出了事,当时两车相距五六十米。他看到,摩托车先撞右侧桥护栏,刘仕明先摔在地上,摩托车由于惯性又向前冲,一名女孩子摔在桥中间,后另一名女孩子也摔下。摩托车冲出20米左右时撞到左侧桥护栏停下,严重变形。他开到跟前停车,发现三人受伤,立即帮忙报警。随后,刘仕明的朋友在后面骑车赶到。

  “我是助人为乐,看到120来了后,我就放心地走了。”张勇说,交警当晚找他做了笔录。

  起诉 伤者4个月后索赔36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刘仕明被送往金堂县第三人民医院抢救。当晚,刘又被转入成都第六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今年4月29日,刘仕明出院。5月9日,经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鉴定,刘仕明因交通事故多处受伤,伤残等级分别为六级、两个八级、一个十级,后续医疗费约16200元。

  此前,金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3月2日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显示,刘仕明未取得驾驶证,所骑的摩托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经调查未能查明交通事故成因,故不能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

  6月8日,刘仕明将一纸诉状递交到金堂县人民法院。刘认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他倒地后,张勇驾车离去,导致车祸现场被破坏,最终交警无法查清交通事故的成因及责任。张勇没有尽到安全驾驶义务,没有依法保护现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刘仕明要求,张勇赔偿各项损失共36万余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公司作为第三人,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两个女孩伤势不重,未进行起诉。

  “刘仕明起诉的内容不真实,本次事故只是单车事故,与我没有关系。”庭审中,张勇和保险公司请求法院驳回刘的诉讼请求。

  判决 一审判车主承担60%赔偿责任

  金堂县人民法院认为,刘仕明主张双方发生擦挂导致交通事故,证据不足,不予认定。但张勇驾车在桥上超车时,未与刘仕明的摩托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未尽到安全驾驶的注意义务,对本次交通事故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刘仕明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二轮摩托车搭乘2人,系违法驾驶,自身存在过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金堂法院确定,由张勇承担60%的赔偿责任,张勇在第三人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按照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刘仕明的损失包括医疗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21万余元。8月18日,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17万余元,只有鉴定费1360元不是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张勇自行承担六成,即816元,案件受理费3360元也由张勇负担。

  昨日,保险公司代理律师称,一审以未查清的事实做出判决,保险公司不服准备上诉。

  成都商报记者李海夫 摄影记者 段韵

  新闻链接

  案例1: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一位老太在南京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公交车,人来人往中被撞倒摔成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并告到法院索赔13万余元。 彭宇则称,他下车时看到老太跌倒赶忙去扶她。2007年9月4日,法院一审认为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原则判彭宇给付受害人适当补偿共45876.6元。随后,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和解协议,最后以和解撤诉结案。

  此案中,网友几乎一边倒支持彭宇,并感慨好人不好做。对于以后遇到有老人摔倒的情况是否上前救助,网上展开激烈辩论。

  案例2:天津许云鹤案

  2011年8月16日,有网友爆料,天津车主许云鹤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却被王老太指认为撞伤自己的人,被天津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判决理由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8月22日,二审开庭。在二审法院门口聚集了很多要求旁听的群众,他们几乎一边倒地支持许云鹤。当王老太走出法庭时,一家人打算打车回家,但的士司机声称怕被碰瓷拒载。

  案例3:

  武汉老人倒地无人扶死亡

  今年9月2日,武汉一位88岁的老人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口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起。1小时后,老人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李大爷的亲人对此感到难以理解,“难道现在老人倒地后,就真的没人敢扶了吗?难道助人为乐的美德就这样丢失了吗?”对于李大爷子女的悲情泣问,现场不少围观者异口同声地表示:“好人做不得”。

  两种说法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

  在事发处,张勇驾车在他左侧超车,未想倒后镜擦挂了他手肘部位,他的摩托车一下就失控了,撞向路边的桥护栏杆,他和另两个女孩都受了伤。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

  摩托车在他车前面出事,当时两车相距五六十米。摩托车先撞右侧桥护栏,刘仕明先摔在地上,摩托车由于惯性又向前冲,一名女孩子摔在桥中间,后另一名女孩子也摔下。摩托车冲出20米左右时撞到左侧桥护栏停下,严重变形。他开到跟前停车,发现三人受伤,立即帮忙报警。

  审案法官释疑

  为何认定张勇超车?

  成都商报:判决书称经审理查明,张勇驾车从刘仕明左侧超车、双方并行于龙王桥上的右侧车道。但交警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上没有认定超车,法院的依据是什么?

  法官:交警到现场时,张勇已将车开走,交警无法确定事故原因。法官通过交警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加之张勇在交警两次陈述有与摩托车位置等关键细节不一致,法院综合考虑,认定张勇是在超车。

  为何判张勇担主责?

  成都商报:被告张勇称,对方没有驾驶证、超载等,应负主要责任,你怎么看?

  法官:张勇的轿车买了保险,摩托车上三人受伤,刘仕明伤情很严重。一是照顾伤者,二是综合认定张勇的过错要大些,所以判张勇承担主要责任。

  张勇是否见义勇为?

  成都商报:张勇称他是见义勇为,你怎么看?

  法官:(张勇)两次对交警陈述时,有相互矛盾之处,法院不认可他见义勇为。如果说的是事实,不会有前后有矛盾的话,应该是一致的。

  编后

  诚信,与好人难做无关

  又是一个是助人为乐还是肇事者的罗生门事件。当事者只有两人,双方说法却截然不同。我们尽可能客观地为读者呈现双方观点和事实。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无论是车主还是伤者,肯定只有一方说的是事实,肯定也有另一方在撒谎……无论是谁撒谎,这都意味着有人丢失了自己的诚信和良心。正所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一个诚信的社会呼唤的是每个人诚信的品格,而这,与“好人不易做”这个命题无关。

  新闻面对面

  刘仕明父亲:对方在推卸责任

  刘仕明的家位于金堂广兴镇一个村庄。近日,成都商报记者赶到刘仕明家时,他还在父母在成都打工的租住处养病,家里只有67岁的奶奶钟成秀看家。钟成秀说,他们一家人都诚实善良,不会冤枉好人。成都商报记者随后在成都金花镇找到了刘仕明的父亲刘学友。他说,不敢与儿子谈车祸,儿子非常气愤,气极时会摔东西。目前,刘仕明因伤情无法上学,正处于休学状态。

  成都商报:对方说自己是助人为乐,你有什么看法?

  刘学友:我非常气愤,他故意说谎。如果真的是见义勇为,在交警两次调查中,为何回答他的车与我儿子摩托车的距离时前后不一致,对方明显在推卸责任。如果杀了人,手上无血,自己报警,也不犯法吗?法院判决是公正的,对方开车与我儿子出车祸有因果关系,他肯定要承担责任,没有人冤枉他。

  成都商报:对方说,如果他真是肇事者,为何要过4个月才找他?

  刘学友:儿子出事后,我们一直在医院照顾儿子,离不开人。我们只知道儿子骑车撞到桥栏杆上,不知道具体情况,也不敢问,怕他生气不利于康复。交警一直没有找我们,事发后差不多50天,我才去交警队,问事故处理情况。

  成都商报:刘仕明现在情况怎么样?

  刘学友:儿子现在很可怜,左眼因车祸看不见东西,左耳朵在车祸中也聋了,右耳朵小时候就聋了。现在,跟他说什么除了打手势,有时还要用笔写。儿子在车祸中造成了残疾,他还要工作、结婚,一辈子都受影响。

  声音 要是擦挂不认对伤者不公平

  王先生:交警都无法查明这次交通事故的原因,两方说法又比较对立。不一定是刘仕明说谎,张勇自称助人为乐,也没有证据,也可能张勇为了逃避责任,故意说被冤枉。不能因为这样的个案,就见义不为,各人自扫门前雪。

  杨先生:刘仕明是车祸的受害者是不争的事实,要是真的是张勇擦挂的现在又不认,对伤者也是很不公平的。

  张勇:助人为乐被冤枉很伤心

  成都商报:交警为何后来找你做笔录?

  张勇:因我和家人是车祸的目击者,交警当晚找我们做笔录,让讲述看到的车祸发生情况。

  成都商报:事发时,你是在超车吗?

  张勇:我根本没有超车,摩托车原来在我的车后面,后来超过了我的车。在离我的车五六十米远时,发生了这起事故。我看到后,立即刹车,后将车停在离摩托车10多米远的地方。

  成都商报:对方说你对交警的前后两次说法不一致?

  张勇:由于交警两次询问之间有间隔,因细节有些记不清了,所以有不一致之处。

  成都商报:法院判你承担主要责任,你有什么意见?

  张勇:我跟事故没有关系,自己只是帮忙报警,助人为乐被冤枉很伤心,感觉好人难做。对方无证驾驶、超载等,即便自己有责任,也不是主要责任。当时,我完全可以不管,直接开车走人。我不是为了钱,自己平时打牌输万元都不会心痛。

  成都商报:经过这件事你还会做好事吗?

  张勇:我当时打报警电话,根本没有考虑后果,就只是想赶紧救人。以后,再碰见别人遇到危险,要先考虑一下后果再助人为乐。

  声音 以后做好事得先找证人

  郭先生:不敢再随意助人为乐了,但假如自己的亲人在外遇到危险,别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自己也会受伤。一个多月前,侄媳妇骑摩托车在家附近摔倒,被压住起不来,很多人围观却没人帮忙。家人看见很多人围观也凑过来看,发现竟是自己家人。这时已经过了半小时,她才被送到医院。

  周先生:我很同情张先生,做了好事还被冤枉,还有没有公理了。以后,自己再去做好人好事时,得先去找个证人,或者用手机拍下过程,保留证据以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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