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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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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 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坚决防范 涉酒恶性道路交通事故 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平稳有序 武义交警决定在全县范围内 组织开展酒驾醉驾整治 “春雷行动” 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5月5日 整治重点 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区域 酒吧、夜市、KTV、Livehouse、网红打卡点、餐饮集中区周边路段以及农村地区公路、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区域。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您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勿饮酒后驾车 原标题:《即日起,武义严查!》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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