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残单位,10月31日截止!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进入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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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九派新闻 已安排了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请注意!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文件精神,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将于10月31日截止申报。逾期未主动申报的,按规定视为未安残,由税务部门直接核定征收残保金。 你单位申报了没有?单位如何完成申报呢?小编与你们一起回顾一下。 本市行政区域内2021年度已安排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在搜索栏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点击“在线办理”,选择税务登记地所在的区残联,依次点击“在线办理”“去登录”和“法人登录”自助办理。 窗口申报 用人单位携带以下申报材料到税务登记地所在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跨省通办”窗口进行申报。 (1)《湖北省武汉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残疾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复印件; (4)2021年度所有安置月份,用人单位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或发放工资的原始凭证; (5)与残疾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度); (6)用人单位需提供2021年度在本市或省直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主要提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凭证; (7)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 在本单位就业的,除提供以上审核资料以外,还需提供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武汉市残疾人劳务派遣用工认定书》,以上材料须加盖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公章。 提示:相关表格可登录:武汉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whdpes.org.cn)(“下载中心”下载)。 (一)部分军残证系统无法核验信息 联网认证系统调取不到军残证信息或退役军人持有证件与系统调取的残疾等级不一致的,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开具证明,在联网认证窗口进行办理。 退役军人持有证件与系统调取的信息编码不一致的(编码不同或系统显示军残证无编码),在网办系统或申办系统录入退役军人持有残疾证件编码进行办理。 系统调取的军残证信息无注销时间或缺少起始日期、终止日期的,在网办系统或申办系统录入退役军人持有残疾证的有效日期进行办理。 (二)本单位残疾职工被其他用人单位安置 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系统禁止重复安置,系统会通过自动比对提示“该人员2021年已经被其他用人单位安置登记×月、×月、×月”,如果用人单位想安置登记的月份与此重复,请残疾人本人和用人单位经办人至残联业务窗口现场签署《残疾人申请变更用人单位确认承诺书》后,申请撤销其他用人单位已安置登记的月份。 提醒:(1)《残疾人申请变更用人单位确认承诺书》只能在窗口申报系统打印; (2)审核工作人员必须告知残疾人本人,此承诺书只能签署一次; (3)窗口的办理过程需录像。 来源\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出品\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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